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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难辨"护工江湖":游离制度边缘 寄生需求之下(4)

2011年10月26日 15:0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尴尬处境

  越“正规”

  竟然越违法

  “确切地说,北京几万人的护工大军,根本就不是一个正规职业,它就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产物,国外从来没有护工这个概念,我们想把它做得正规一点都无从做起,没有规则,没有政策。”一心想把自己公司做大的林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

  中国人民大学卫生医疗体制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也表示了同样看法:“中国的卫生系统并没有在护理队伍中正式引入护工,出现护工只是个不得已的变通办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护理问题。”他认为,护工的出现,是医院护理现状和患者实际需求出现矛盾的结果。目前,在劳动部公布的职业大典中,护理行业只有“护士”和“护理员”,有国家规定的考核标准和评级制度,但是以护工目前的素质,根本不可能达到护理员的标准,专业人士称他们为极度市场需求下的一种“过渡”产物。

  在这种“过渡”中,很多所谓“正规”护工实际上是没有任何保障的劳动者,和黑护工没区别,公司除了介绍活,抽成,其他一概不管,不和员工签合同,也不上保险,这种生存的危机感导致近年北京发生了多起护工罢工事件,才逐渐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

  记者了解到,一些公司目前已经开始启动让护工走出“江湖”,进入正规职业大军的规划,北京拥有护工数量最多的惠佳丰劳务公司是第一个尝试者,日前和2000多名护工全部签订劳务合同,给他们上保险、建工会,可是,公司经营者最后尴尬地发现,他们做得越正规竟然越“违法”。

  按《劳动合同法》,护工和护工公司一旦签订劳动合同,护工就是公司的员工,代表公司被派遣到医院为患者服务。那么,护工理所应当是劳动者,应享受劳动者的一切权益,包括加班费。一些护工提出,自己24小时陪护在患者身边,没有节假日,是不合理的。8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间应依法发放加班费。

  “把公司2000名护工的加班费全部补齐,也是一笔不敢想象的数字。”公司董事长张绍秋直言,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护工公司的出路只有一个——关门。“就算能把加班费补上,护工的8小时工作制依旧是不可能实现的。”他表示,现在公司只能顶着“违法”的帽子生存。

  张绍秋是北京市宣武区政协委员,他已经多次将护工行业的困局写进提案,“我们的确不合规定,我们急盼有关部门给出一种管理方法,细分出行业标准。如果能给我们指明一条出路,或者给一个名分,我们会按照行业标准来做。”J024

  本报记者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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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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