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界和政界之间
1979年以后,雷洁琼被一连串的头衔笼罩着:著名的社会学家、法学家、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中国民主促进会的创始人之一和卓越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七届、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民主促进会第七届、八届、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第十届、十一届名誉主席。
而雷洁琼晚年却说:“说到底,我只是一个老教师。在所有的称呼中,我最喜欢教授这个头衔。我虽然做过一些社会工作,但我一直没有离开过教师岗位。”的确,她虽然身居高位,但每逢给学生上课的那天,她都会早早做好讲义,认真讲课。
尽管如此,作为教授的雷洁琼,在社会学这门学科的耕耘时间则少了许多。她对于社会学的最大贡献,则是承接1957年恢复这门学科的倡议,在1981年率先提出《关于社会学的几点意见》。也是在她的大力倡导下,1982年,北京大学成立了社会学系,她兼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
相比于在社会学领域的贡献,雷洁琼作为社会活动家在社会和政界的贡献则被历史铭记。她以战略的思考推动着中国教育的法制化进程。她先后参与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国家大法的制定,并奔波于大江南北检查执法情况。她作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和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副主任,为两个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殚精竭虑。
熟悉雷洁琼的人都说,她是一个大嗓门。作为头顶光环的学者,除了在她参与的领域或某个重要纪念日在媒体出现外,她却很少发出自己的声音,以至于只有在国家级会议的名单中,她才能唤起人们的记忆。
不过,这位看似柔弱的女性,在一个世纪的行走中,为社会贡献了那么多。即使抛开那些类似光环的头衔,怀念她的理由依然充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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