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
“十二五”期间,国家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规划草案中提到,要“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同时“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并“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文化厅副厅长李修松谈到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时说:“全国各地的文化创意产业异军突起,一派繁荣景象,不乏成功的例子,但是一哄而上的项目占了不小的比例,发展后劲不足,总体上还处在粗放发展、数量扩张阶段,质量和效果不佳。”
“重视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是新阶段的需要,文化产业也要转变发展方式。”张晓明表示,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态势良好,但存在重复性建设、盲目追寻大的投资项目等问题,脱离了地方的发展条件和需要。张晓明建议,文化产业发展要着眼于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效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以区域的发展条件和水平作为出发点,而不是重复建设。
李修松表示,必须从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产业发展后劲的战略高度改变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粗放发展、模仿严重的现状,走特色资源+创意+科技的路子,发展中国特色的文化旅游和文化产业。
张晓明认为,新兴文化产业主要跟新技术有关。“现在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发展非常快,三网合一进展得也非常快,新的技术推动了新兴文化产业,启动了新型文化消费,这方面的发展潜力非常大。”张晓明分析,整个硬件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对数字内容的消费起了重要作用,同时数字内容消费是新技术能够落地和普及的主要带动因素。在新技术的发展面临重大突破之时,新兴文化产业有非常大的发展机遇。
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如今已经成为举国共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更是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二五”期间,国家要求“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保护,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同时,“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试点”。
“要让非遗‘活’着,并且‘活’下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陈醉说,一些文化遗产可以在遵循其特点的前提下进行市场开发,比如一些手工技艺的传承和利用,可与现代生活相结合,利用其功能开发符合市场需要的艺术品,当手工技艺被大众所接受并需要时,自然会“活”下来。同时,要结合科学研究,将文化遗产保护下来,并帮助它“自生”,这样才不会“自灭”。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张廷皓表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利用是保护文化遗产的一个渠道。“文化遗产需要保证、维系并发挥它原有的功能。比如大运河遗产,如果京杭大运河从济宁往南不再走船,也是保护不好的;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街区如果不让住人而变成旅游区,也不利于保护。” 张廷皓说,按照文化遗产自身特点延续它的功能等于延续它的生命。
文化“走出去”:
“十二五”规划草案中还对中华文化“走出去”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以“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国家软实力”。
近几年,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步伐在不断加快,对外文化交流的开展,使得世界大大增加了对当今中国的认识。但是,我国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中占有的份额还比较小,影响力也较弱。因此,怎样使我国的文化产品尽快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成为重要问题。
民进中央的提案建议,要整合、拓宽渠道,建立国际市场的营销网络和文化产品“走出去”服务平台,从国家和省市层面,为推广我国的文化产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一定要加大政府牵头、文化企业参加的各种国际和国内展会的组织力度,以提高中国文化产业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同时有关部门要定期出台“企业投资海外文化产业指导目录”,为文化企业投资海外提供导向和指南。此外,要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国内文化产业机构与海外中介机构合作。
范迪安感慨地说,“十二五”规划草案对文化的定位越来越明确,既要传承又要创新,两者融合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顾欣表示,虽然未来发展的道路上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坚信“十二五”的目标和理想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