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风云
周恩来不但随时影响着会场内的方向,在会场外也同样施展着高超的外交才能。亚非会议期间,周恩来在场外最引人注目的一项活动,就是与印尼外长签署了《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中国人无论在海外定居多少年,繁衍多少代,只要身上流着中国人的血,就当然享有中国国籍。1909年清政府首次颁布的《大清国籍条例》中,也沿用的是这套血统思维。条例规定,只要父亲是中国人,无论是否在中国出生,都属中国国籍。因此,侨居海外的华侨全都拥有中国国籍。
而按照1910年荷兰殖民者颁布的《荷属东印度籍民条例》规定,凡生于荷属东印度(印尼独立之前的称呼)的人都享有荷兰国籍。这样一来,出生在印尼的华侨子女便有了双重国籍。这一情况普遍存在于东南亚各国。
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之初,散落在世界各地的华侨有一两千万之众,其中绝大部分在东南亚各国,仅印尼就有300多万华侨。
二战前,东南亚各国大多是殖民地,再加上多年兵荒马乱,华侨的双重国籍问题还没那么突出。可二战结束后,东南亚各国相继独立,怎样处理拥有双重国籍的几百万华侨的法律地位,成为各国关心的问题。
华侨们有自己的社团,自己的店铺,自己的学校,固守着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还有中国的国籍。包括印尼在内的许多东南亚国家都认为,华侨对于他们是一个潜在的威胁。冷战思维下的西方,也经常用华侨来离间中国和东南亚各国的关系。
当时有的报刊公然说:“华侨是中国对东南亚抱有帝国主义企图的实证”、“华侨是潜在的北京第五纵队”。封闭爱国华侨的报馆、社团和学校的现象,也屡有发生。反华、排华运动严重威胁着海外华侨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解决双重国籍问题,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1955年4月,经过5个多月的谈判,《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终于成形。周恩来决定在万隆会议期间与印尼举行签字仪式,同时,也给其他同样有华侨双重国籍问题的东南亚国家吃一颗定心丸。1955年4月22日清晨8时,周恩来以中国外长的身份与印尼外长苏纳约举行了签字仪式。
解决双重国籍的一条重要原则是,尊重当事人本人意愿,自愿选择是保留中国国籍还是保留所在国国籍。知道中国人自古乡土观念重,为了打开华侨们的心结,万隆会议结束后,周恩来特意让黄镇把印尼的侨领召集到大使馆,亲自向他们说明双重国籍问题。他说:
有些侨胞可能会担心,选择了印度尼西亚国籍,华侨就看不起他了,说他忘掉祖国了。不,不应该采取那样的态度。我们应该采取赞助和友好的态度。选择了别的国籍,朋友仍然是朋友,兄弟仍然是兄弟。我们这两个国家可以说是亲戚的国家嘛!哥哥是印度尼西亚国籍,弟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可以嘛,有什么不可以呀?有些人说,这样一家子分成了两个国籍,也不能来玩了。玩还是可以来玩,当朋友来玩。华侨总会,绍兴会馆,厦门、福建会馆,你可以作为印度尼西亚朋友,作为亲戚来玩。
周恩来真挚的讲话驱散了华侨们的顾虑,也消除了许多东南亚国家的疑虑。他们再一次看到中国是真心诚意奉行“和平共处”的外交原则的。
和平宣言
1955年4月24日下午,亚非会议闭幕式就要举行了。进行了四五天的不公开会谈,能否拿出一个公报?各国记者都聚集在独立大厦等待消息。此时,印尼总理沙斯特罗阿米佐约心里却没有底。
尽管周恩来以自己的坦诚与冷静化解了锡兰总理的发言,但亲西方的政治集团还不死心,还是死揪住反共的论调不放。面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土耳其代表更表示不懂“共处”究竟包含什么内容。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1954年中印谈判时,由周恩来最早提出的。这一原则刚一提出就得到印度总理尼赫鲁的强烈支持。在签订《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时,尼赫鲁特意叮嘱要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写在协议中。在尼赫鲁看来,不论站在何种立场,都没有理由反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可万隆会议以来,这个本该是最广泛共识的原则,却屡屡遭到曲解和质疑。
听到土耳其代表的发言,尼赫鲁终于爆发了,他顾不上使用外交辞令,走上台慷慨激昂地说,印度人既不同共产党站在一边,也不同非共产党国家站在一边。我认为应当有一个“不结盟”的地区。亚非国家让自己成为任何一方的追随者,都是不能容忍的屈辱。
听了这话,参加西方同盟的国家立刻坐不住了。巴基斯坦总理穆罕默德·阿里跳起来说,巴基斯坦是个主权国家,没有责任向任何国家解释自己的行为。
一派支持尼赫鲁的“不结盟”中立政策,和共产主义和平共处,另一派则主张同西方结盟,反对共产主义。两大阵营剑拔弩张,本以团结为目的的大会,眼看就要成了冷战的前线。
就在两派争得不可开交之际,周恩来又一次登上了讲台。美国记者鲍大可评论道:“他那选择时机的外交才能几乎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在会议大部分时间内控制自己,当他的神经稍受刺激之后,就以明星般的姿态上场。”
周恩来心平气和地说,这次会议既然是讨论世界和平与合作的问题,就应该撇开不同的意识形态。有人不喜欢“和平共处”这个词儿,说是共产党的词儿,那么,我们可以用联合国宪章中的“和平相处”。
谈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时,他说,如果有人反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措辞和数目,那么,五项原则的写法可以修改,数目也可以增减。“因为我们所寻求的是把我们的共同愿望肯定下来,以利于保障和平。”
接着,他把各国代表都能够接受的共同点,归纳成七项原则,并采纳日本代表的建议命名为《和平宣言》。
鲍大可写道:“周恩来再次给会议带来了高潮,就像他先前在公开会议上所做的那样。”他表现得“既有灵活性,又不教条主义,以此来对与会代表发挥最大限度的个人影响。在这方面他干得十分成功。”
许多曾经对中国抱有成见的代表也感叹道:“他与莫洛托夫(苏联外长)完全不同,这一定是因为他的国家不但是共产党国家,也是孔子的国家。”
4月24日下午5时,亚非会议关于经济与文化的文件草案都已完成,只有政治委员会的文件起草工作仍在紧张地进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闭幕式的时间一拖再拖。人们都在议论,万隆会议能否在政治方面达成共识,形成公报。
下午6时15分,“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亚非会议十项原则终于出炉了。“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过问或干涉他国内政”……这些条款虽然在措辞上有些许出入,但其实质都脱胎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全程采访了万隆会议的美国记者鲍大可后来感叹道:“亚非会议上发生的一切事件中,最重要的也许是共产党中国登上了历史舞台。”
万隆会议使更多亚非国家了解中国,认识中国,为新中国的外交打开了一扇窗。
1955年8月1日,尼泊尔与中国建交。1956年5月30日,埃及与中国建交。 1957年2月7日,斯里兰卡与中国建交。1958年7月19日,柬埔寨与中国建交。1958年8月25日,伊拉克与中国建交。1958年12月20日,阿尔及利亚与中国建交……
万隆会议后的短短几年内,刚刚取得民族独立的亚非国家,纷纷与中国建交。而中国一贯奉行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赢得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认同,至今成为国家间交往的准则。
本报记者 黄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