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失窃案庭审激辩情节轻重 故宫是否有责任?
◇检方称石柏魁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建议判处13-15年有期徒刑◇辩护律师称其与普通盗窃案没有区别建议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昨天上午,震惊全国的故宫失窃案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石柏魁当庭翻供,否认预谋盗窃,称自己躲雨时看见展品,“喜欢就拿了”。公诉人认为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建议对其从重处罚,判处13年至15年有期徒刑。辩护律师则认为,他的行为与普通的溜门撬锁案没有什么区别,建议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双方还就失窃物品价值等问题当庭激辩。
【现场】
石柏魁翻供称临时起意
昨天上午9时半,在众多媒体长枪短炮的注视下,石柏魁扭动身体,有气无力地被带进法庭。由于身材瘦小,他身上的号服随着身体的摆动有些晃荡,他没有看向旁听席,怯生生地看了一眼镜头后,迅速将头低下。庭审开始后,石柏魁缩着脖子坐下,身体向前微倾,回答问题时声音很小,时而挠挠头发。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现年28岁的石柏魁是山东农民。去年5月8日,石柏魁潜入故宫博物院内斋宫。晚8时许,他断开斋宫配电室安防系统电源后,破窗进入诚肃殿,打破殿内展柜,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展品共计9件。逃离过程中,石柏魁先后将所窃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在故宫内外,上述遗弃物品均已起获。次日,石柏魁销赃未果,遂将手中4件展品丢弃,其中1件已起获。经核实,两依藏博物馆共为上述9件展品投保41万元,其中3件丢失的被盗展品投保金额共计15万元。
公诉机关称,石柏魁还先后于2010年12月5日、2011年5月10日,分别在通州区一烤涮店及海淀区一网吧窃得他人笔记本电脑及钱包、手机等款物。
庭审开始后,公诉人首先对石柏魁进行讯问。一开始,石柏魁就推翻了以前的供述。他说,自己去故宫时没想过盗窃,因为下雨他没有走,偶然想到了盗窃。
“你以前多次供述去故宫前就产生了动机。今天供述与以前不一致,你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吗?”公诉人问道。
“以前,以前……”石柏魁嘟囔一句后陷入沉默。他的辩护律师随后忍不住插话说,石柏魁在公安机关有过5次供述否认有预谋,其9次口供并不完全一致。
公诉人说,石柏魁曾供述过他在网吧上网时,无意进入了故宫博物院网页,看到许多精美的字画瓷器,便产生了“盗窃成功一件的话,这辈子就不会为钱发愁了”的想法。但昨天,石柏魁对此始终否认,坚持称自己是临时起意。他说,自己当天在故宫游玩,因为下雨没走成,几经周折到了白天到过的两依藏展馆,看到那些东西好看,喜欢就拿了几件。
对于逃跑的经过,他和以前供述的基本一致。在谈到如何分别跳出8米和10米的高墙时,他说得很轻松,“感觉身体一飘就下去了”。
石柏魁对自己的行为没有辩解,最后陈述时,他在律师提醒下表达了悔意。“我不懂法,做时没考虑那么严重,挺后悔。”此案未当庭宣判。
【庭外追访】
石柏魁曾担心被判死刑
昨天,石柏魁的辩护律师黄长勇告诉记者,他曾在看守所多次会见石柏魁,比较正式的有两次。“他的心理压力非常大,第一次会见时,他神情忧虑地问我,自己会不会被判死刑。”
在我国《刑法》修改前,盗窃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在建国后发生在5起故宫失窃案中,3名被告人被判无期,2名被告人被判死刑。
黄长勇说,他后来明确告知石柏魁不会判死刑,因为就在其作案一周之前的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针对盗窃罪已经取消了死刑。不过,石柏魁仍将信将疑,还和律师说:“你可别故意安慰我。”黄长勇称,直到他反复说明,石柏魁才有些许宽慰。“对于石柏魁来说,到故宫这种文物重地作案,他毫无概念,直到被关进看守所,听到别人议论,他才知道自己闯了这么大的祸。后来他听别人说偷故宫能判死刑,便越发恐惧。”
昨天,石柏魁的姐姐和哥哥坐在旁听席的第二排听完了整个庭审,为躲避媒体镜头,他的姐姐将红色羽绒服的帽子扣在头上,几乎遮住了脸。他的哥哥则靠在椅子背上,神情淡然。开庭前,他们通过律师转告媒体,弟弟盗窃丢人,他们拒绝接受采访,希望石柏魁得到公正判决,不要受到舆论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