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幼儿入园赞助“被自愿” 隐性收费名目多监管无据

2011年05月05日 14:30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除了餐费、保育费、管理费等常规费用,时下热门幼儿园在孩子入园时一次性收取一笔不菲的“赞助费”也相当普遍。尽管有教育、物价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教育乱收费,赞助费却为何屡禁不绝?赞助费涨价的背后幼儿园又有几多无奈?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入园赞助被“自愿”

  “赞助费又涨啦!”在一个济南本土学龄前儿童家长的网络群组里,消息一出便引得家长们大倒苦水。群组管理员孙先生是一位4岁孩子的父亲,他告诉记者,前年同事的孩子进入一所公办园时交了4000元赞助费,去年自己的孩子进同一所幼儿园时交了5000元,而今年这所幼儿园的赞助费则涨到了7000元。

  “别说交多少钱不敢介意,能获得交钱的资格就很知足了。”家住经六路的市民邱其凯告诉记者,为了能让女儿进入一家知名的单位办幼儿园,他从女儿不到2岁起就开始四处托关系,好不容易获得了一个入园指标。报名时,幼儿园工作人员却表示,除去每学期交一次的托费、餐费等费用,非内部职工子女入园还需要每年交2000元赞助费,三年费用一次交齐,共6000元。即便如此,邱其凯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但并不是所有家长都像邱其凯一样视赞助费为理所当然。拿着幼儿园开出的“自愿助学捐款壹万元整”的收据,市民翟先生气愤地表示:“不捐款就没有入园资格,怎么能说是自愿?”据翟先生介绍,女儿所在的幼儿园招生时明确表示不收建园费,然而到了报名时却提出希望家长“自愿捐款助学”,捐款的金额最低为一万元,家长捐款与否和捐款的数量则直接关系到孩子的入园资格。

  在翟先生周围,以数额不等的赞助费换取进入优质幼儿园的资格早已成为一条普遍的“潜规则”,尽管家长们也知道赞助费用并非主管部门许可的收费项目,但能够换取孩子进入一所称心的幼儿园,大多数家长都会选择遵守这一规则。

    “向幼儿园进行捐款属于家长的个人行为,并不在物价局的监管范围之内。”记者咨询济南市物价局相关部门了解到,按照目前济南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的统一标准,实验示范类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保育费、管理费、杂费和代办费总计约在每年3000元,民办园收费只需登记备案即可,并不受这一标准的限制。而在这些核定范围之外的收费,物价部门无权干涉。

  据了解,幼儿园向家长收取“建园费”早已被列入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中,于是为规避主管部门的检查,大多数幼儿园早已不再使用“建园费”这一收费名目,转而用“赞助费”替代,“助学费”、“支教费”、“玩具折旧费”等名称也比比皆是。

  由于收费隐蔽、名目繁多,无人监管下的赞助费处于无序状态:赞助费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一而足,跟风涨价现象普遍;缴纳的随意性也很大,即便是同一所幼儿园,赞助费也是有高有低。“有关系能减免赞助费,”孙先生表示,赞助费交不交,交多少,很大程度上是对家长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考验。

  收赞助费也是不得已?

  对于幼儿园费用的节节攀升,家长不满,幼儿园也怨声载道。“收赞助费本就是不得已,涨价更是不得已。”济南东部一所十佳幼儿园李园长告诉记者,除了极少数可获得足额拨款的公办园,多数幼儿园购置玩具费,外聘教师、保育员、保安的薪酬等都是由家长所交费用支持的。此外,为了提高档次水平,幼儿园需要参评各级优秀园、十佳园,所需的提升软硬件水平的费用也要靠家长支持。按目前济南市物价局公布的托幼教育收费标准,公办园每个孩子每月收费不得高于237元,加上餐饮等其他费用总计不过四五百元,如不收取赞助费等费用,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都无法维持。

  尤其是从去年开始的涨价几乎遍及各个行业,“就连给孩子们买的卫生纸每月都得多花200多元了,赞助费不涨怎么行?”李园长表示,赞助费的出现其实是填补由于目前公办园收费标准过低所带来的资金缺口,如果这一标准不做调整,相应配套政策不进行具体细化,赞助费还会以不同名目存在。

  此外,由于目前公办幼儿园为紧缺资源,入园名额远远不能满足家长的需求,供不应求的情况也成为入园赞助费等乱收费现象的存在土壤。

  对此,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7部委于4月23日联合下发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整治幼儿园乱收费作为今年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求各地制定出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并核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从而在源头上杜绝幼儿园的不合理收费行为。(记者 李振)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肖媛媛】
    ----- 教育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