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这样的专家鉴定意见摆在国家自然基金委学术监督委员会的办公桌上:两篇文章存在一些相同的内容,可以认定为剽窃,也可以认定为不是剽窃,请基金委斟酌决定。
面对这样的鉴定,陈越不知如何是好。尽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10年间处理的学术不端行为有318人次,但作为这个机构的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局副局长,陈越坦言在调查学术不端行为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障碍,也有很多无奈。
“一些被举报者及其所在单位往往想方设法应付调查,接受调查的专家也百般推脱。”陈越说。
有人举报某大学的文章一稿两投,一个发表在《物理学报》上,一个发表在一份英文期刊,初核发现两篇文章重复性非常高,图表、公式、结论完全一致。基金委请来的三位专家的鉴定结论也高度一致:一稿两投。
但被举报者所在单位的调查结果则大相径庭。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调查认为:两篇论文有很多不同,表现在英文比中文有很大的改进、提高和完善,英文绝非简单的将中文翻译成英文。学校教授委员会调查报告则从三个方面论述:两文分别讨论两个结构参数完全相反的情形;两文采用模型和标记不同;两文对计算结果和分析有很大的不同。
“请他们调查是否一稿两投,他们却在找两篇文章有什么不同。”陈越说。鉴于这是一所比较有名的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请学校重新组织调查。
结果,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经过再次讨论,“一致认为”两篇论文有一稿两投的嫌疑,但是不能简单认定为真正的一稿两投,英文稿确实存在引用不规范、表述不完整、创新性不足,内容重复过多等问题,客观上在读者中造成一稿两投的印象。
“一稿两投还分‘真正的’和‘不真正的’?!”这让陈越很诧异,“当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意见还是这个状态,我们的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还有一桩更为诙谐的举报案。
有人举报某大学朴教授获得基金的项目,涉嫌抄袭了贾博士论文。基金委的专家认为,申请书和博士论文没有实质差异,章节基本类似,多处文字雷同,目标一致。结论是申请书明显抄袭了博士论文。而学校的鉴定意见是,申请书不存在抄袭贾博士的论文,但在申报过程中确实参考了,遗憾的是没有列出参考文献,属于学术不规范。
更令人惊讶的是,被剽窃者竟然“以德报怨”。朴找到贾,请他出具一个文书,证明不存在抄袭。于是被剽窃者给基金委员会写了如下信件:“基金委员会,近日朴教授找到我向我解释基金申请书涉嫌抄袭我论文一事,我认真拜读了他的材料,情况汇报如下,他的申请书和我的博士论文框架形似神异,是我的继承和深化,是我的论文的完善和补充,我抛砖引玉之效已达到。基金委能资助这个项目是英明的举动,体现国家自然基金委的高瞻远瞩、深谋远虑的战略眼光。该团队是个优秀的团队,堪当此任。朴教授是青年学者中的佼佼者,本人仰其之才、惜其之才、爱其之才。本人和该教授萍水相逢、素昧平生,不存在利益输送。”
这位教授的基金项目最终被撤销,并被要求返还已下发的基金,取消其5年的申请资格,并且通报批评。但对被剽窃者甚至知名教授作出的不实鉴定意见和说明,“我们还没有办法对这些鉴定进行处罚。”陈越觉得无奈。
除了“作伪证”,有的专家收到基金委鉴定的委托就直接“婉拒”了:“找别人吧,我们的圈子很小,低头不见抬头见。”
从基金委统计的情况看,科研诚信案件在逐年增加。为什么科研诚信问题高发?陈越认为,关键的原因是,我国学术不端行为还处在低风险、高回报的阶段,我们的惩罚力度远远不到位,同时也存在教育的缺失。(记者 刘莉 贾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