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经费不断增长,教授基本工资却变化不大,靠课题经费提成提高待遇由此“顺理成章”——
“底薪”太少逼得教授变“销售”
灰色收入为何大行其道
黑龙江一所高校的财务人员赵老师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教授从学校直接拿到的收入大致分为两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占到至少一半的比例,而基本工资一般在5000元左右。
这就意味着,即便是级别相同、工龄相同的教授,收入也会有差别,申请课题经费多的科研人员,可支配的资金多,用来发绩效工资的部分就多。
赵老师介绍,国家对大学的投入比过去已经提高很多,但作为基本保障部分的教师基本工资增长非常有限,主要是基于一个目的:刺激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科研经费提成的做法,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从上世纪80年代末起,为了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高校开始鼓励教师“积极申请课题”,教授更是成为大学申请经费的筹码和“摇钱树”,以课题经费提成来提高待遇由此肇始。
与此同时,不同学科获取课题经费额的差异巨大,理工科一个大项目就几百万上千万元,人文学科一个课题能拿到几十万元的就算不错,基于同样比例的提成也加大了教师收入的不均衡。
一边是高校经费不断增长,一边则是教授基本工资增长有限,在这样的体制下,个人创收变得顺理成章:开办公司、校外兼职走穴,有的教授每年的收入可高达数百万元,挣得盆满钵满。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院士曾在“2010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上直言不讳:仅仅靠国家规定的工资收入,高校教师的待遇就太差了,这让某些教育机构的老师有了为房为车追名逐利的借口。尽管目前很多教师的实际收入还算体面,却是建立在工资外的“创收”或“项目提成”上。
高教专家沈凌教授指出,如同改革开放后社会各阶层收入出现分化一样,教授收入分化属于正常现象,因为不同的学科、研究方向决定了与市场的紧密程度。一些应用学科因为天然地紧跟市场需求,更易产生经济效益,而选择文学、哲学研究的教师通常比较清贫。
“但同为教授,贫富差距过大,显然不正常。”在沈凌教授看来,对于一些基础学科,不给予同等的经费支持,却希望100年以后能作出贡献,并不现实。
在国外,个人从科研经费中提成难以想象
正在香港大学做访问学者的吴苏州介绍,香港大学的正教授一个月的工资大约为8万~10万港币,在香港属于中产阶级,生活无忧,可以安心教书育人。而在内地,一个正教授的月平均工资大约是6000元~8000元,由于地区差异,有些地区可能还达不到这个水平。
按照当下的汇率,1元人民币可兑换1.22港币左右,内地正教授一年8万~10万的工资总数,相当于9万~12万港币,仅比香港大学教授一个月的工资多一点。
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教授对中外高等教育颇有研究。他介绍,高校教师在一些发达国家属于中高收入群体,但我国高校教师从整体上来说,远未达到这一水平。
民国时期教授的待遇更是令今天的教授们称羡。
辛亥革命后的钱玄同、刘半农等人,月收入都在200元~300元之间。在当时,1元可以买8斤猪肉,三间正房一月租金也只要8元,12元就可以使北京“四口之家”维持小康的生活水平。北大文学院院长胡适购置一辆小汽车花500元,只相当于他一个月的工资。
其时,除了高薪资,大学还为教授提供新式住宅,书房、卧室、餐厅、会客室、浴室、储藏室等一应俱全,还有花木葱茏的小院可供休憩散步之用。
由于国内大学提供的薪资丰厚,许多留学生回到国内担任教授职务,收入与国外差不多,留学一去不归的现象也很少见。
今天,不少教授的收入也已跨入中等以上,只是,从科研经费等途径获取的灰色收入在其中占据了主要比重。
吴苏州在香港大学里还惊奇地发现,科研经费与教授个人竟然完全没有关系,“教授拿再多的科研经费,自己的收入都没法增加。”
美国也有类似的规定。
熊丙奇教授介绍,在美国大学里,教授的收入是一定的,除了年薪收入,教授不能在课题中提成,假使一名教授在学校拿9个月工资,其余3个月薪水可以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但仅能按年薪水准支付3个月,拿再多的课题经费,都不会改变。
事实上,教授走穴、兼职,在一些国家也不可想象。
印度就规定教授除著书立说发表文章获得版税外,不允许有其他的收入来源;日本教授走穴则必须经过学校的批准。
在国内,熊丙奇则听说过这样的怪事:一所高校突然整治教学风气,一名长期在校外兼职挣外快的教授由于几年不在教研室露面,出现在除名的名单中,这名教授直接找到学校质问:“这些年你们什么时候对我到教研室有要求?”一句话让学校管理者哑口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