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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撤点并校留后遗症 非寄宿制学校学生午餐难(2)

2011年12月05日 14:24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行动起来”解决农村学生的吃饭问题

  “我国2亿多中小学生决定我国未来的发展,国家在重视学生智力开发的同时,不能忽视营养健康状况。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很早就意识到了立法对于保证学生营养餐工作的推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性。”田毅敏委员说,从国际上看,无论是美国、日本,还是印度、巴西、泰国等,都已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在保障学生营养问题上的责任。美国早在1932年就立法规定为学校膳食服务购置工具,1946年颁布了《国家学生午餐法》。此外,还出台了《学校早餐计划》、《儿童夏季食物供应规划》等条例。日本也于1954年颁布了《学校供餐法》,以后又对其不断修订。

  针对目前农村“撤点并校”后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吃饭问题,田毅敏委员向记者着重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田毅敏委员认为政府以及教育部门在学校建设过程中应该做到后勤与教学并重,充分抓住“撤点并校”机遇,加快中小学食堂建设工作的进度,增加投入,完善农村中小学食堂的卫生设备设施,尽力确保学校食堂的设施齐全、功能完全。其次,田毅敏委员希望政府部门应该增加资金及配套政策的投入,充实农村中小学食堂卫生监管人才队伍。从而确保卫生监管队伍在数量和人员素质上能够与目前农村中小学食堂的卫生监管要求相适应。

  另外,田毅敏委员认为,农村中小学的“撤点并校”要按照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方便就学的原则实施。学校的调整,要在保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进行,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须保留必要的学校,要防止因过度调整造成学生“上学难”、“上学远”、“生活困难”等问题。

  今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个学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等。至此,学生营养改善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11月22日,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提交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条例(草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非寄宿制农村学校居住较远的学生提供中午就餐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饮水”。这意味着贵州省将把为农村学生提供午餐保障的条文写进法律。“贵州省通过立法保障学生的‘就餐权’,我觉得其他省市都应该向贵州学习,早日让孩子们吃上营养的午餐。”田毅敏委员说。

  针对田毅敏委员的提案,北京市教委在答复中表示:由于近年来农村学校规模办学的调整,非寄宿制学生中午在校就餐问题已经有突出的反映,在全市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由于涉及政府投入和政策的突破,将通过深入的调研和积极探索给予重点的解决。 (王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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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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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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