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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少年8岁离家盗窃过活:10余年只盼吃饱穿暖(4)

2011年12月31日 15:27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屡次偷窃走上歧途

  回到青岛后,无依无靠的小明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涯。小的时候乞讨比较容易,随着年龄的增大,乞讨越来越难。有一次,一个社会青年对他说:“你不缺胳膊不缺腿的,为啥要饭?再看见你要饭就揍扁你。”他赶紧逃走,走了好几条街道才敢停下来。

  “随着饭量增大,为了填饱肚子,我开始学坏,偷呀抢呀都学会了。”小明说。开始他捡点废品卖,实在难以果腹了,就开始想歪点子。他清楚地记得,每当乞讨不到东西时,就会偷偷地溜进建筑工地,称来找爸爸。趁人不注意,他拿起一块铁或钢之类的东西就跑。拿去卖个十元八元,一天的饭就有着落了。

  他多次试着找个活干,但由于年龄小,又没有身份证,工作很难找。终于有一次,一个收破烂的中年人收留了他,让他帮助收破烂。结果干了两个月,一分钱也不给他。最后,他把这个人的自行车偷出来卖掉了。有一次,他找到了一个小餐馆打工,由于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盘子,他被赶了出来。几次打工失败,使他对找工作失去了信心。

  但生活还得继续,吃饱肚子对小明来说成了最大的问题。他清楚地记得,15岁生日那天,一上午没有乞讨到东西吃。他实在饿极了,看见大街上一个孩子手里拿着鸡腿在吃,他跑上去一把抢到自己手里,边跑边吃。等两三分钟后被孩子的爸爸抓住时,他已经将鸡腿吃光了。结果,他被送到了派出所。因为他年龄小,派出所的干警将他教育了一番,就把他放了。

  第一次被送到派出所,小明心里很害怕,认为警察会狠狠地揍他。干警耐心地对他进行教育,并没有打他,还给他泡了一碗方便面。这次被公安机关处理,小明一方面觉得警察是好人,另一方面觉得做点错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警察不打人”。

  有一次,他钻进一个居民家里偷东西。偷了一些零钱准备离开时,恰好遇见了外出归来的男主人。男主人二话没说,冲着他的脸就是一顿猛扇,揍完他后又把他送到了派出所。警察查实后,决定对他实施拘留,但因为小明年龄小没有执行。

  从15岁到17岁这段时间,小明因偷东西多次被抓住。由于年龄小,偷的东西少,一般是被失主教训一番了事。有几次,小明被扭送到派出所,两次被决定拘留,因为年龄小没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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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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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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