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设家庭教育专业课程 培养家教专业毕业生
中新网6月27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等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规划要求,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校、研究机构设置家庭教育专业或课程,培养一批家庭教育专业毕业生,充实家庭教育专业力量。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重视和加强家庭教育,对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基础性作用,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是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和国家培养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迫切需要。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实施已顺利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家庭教育工作进入社会事业发展大局,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制度规范不断建立;家庭教育科学研究深入开展,实践创新成果显著;家庭教育宣传实践载体丰富多元,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取得突破;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巩固壮大,指导服务阵地快速发展;全社会家庭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家长素质能力有效提升。家庭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为下一步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目前我国家庭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尚未得到足够重视;法律政策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工作保障比较薄弱;中西部地区和农村的家庭教育资源匮乏,面向留守、流动、困境儿童及家庭的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尚未满足群众需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队伍亟需规范有序发展。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文化事业发展,为家庭教育工作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国家和地方“十二五”规划以及相关规划的制定实施,指明了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发展目标方向。为开创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提升家长素质和能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特制定《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1.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部署,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相关目标任务,以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家长儿童为宗旨,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家庭教育,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水平,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努力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2.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进完善基本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提升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服务水平,建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政策制度,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
3.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原则是:坚持党政领导,妇联与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活动。坚持育人为本、家长主体、服务为先,尊重儿童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以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向不同年龄段儿童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坚持科学引导、规范管理、依法推进,深化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发展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引导和规范家庭教育社会组织,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程。坚持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均衡发展,关注困境儿童及家庭的家庭教育,狠抓薄弱环节,加强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合作,发展家庭教育公益事业,促进家庭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工作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