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逾8成教师认可紧缺专业师资优先配置农村校(4)
提高教师流动政策效益的政策建议
教师流动政策最初的形式只是优质学校、城市校教师到薄弱校、农村校支教的单向流动,目前逐步有了全体教师每年按比例多向流动的趋势,涌现出“晋中模式”和“嘉善模式”,打破“教师学校所属”的传统观念,提高了学校组织的活力,降低了教师职业倦怠感,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但在提高教师流动效益上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通过教师参与吸引城市教师到农村校任教。调查显示城乡差异是影响教师流动制度全面建立的关键问题,城市教师到农村校流动的工作难度远大于优质学校教师到薄弱校工作。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不能完全依靠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而要尊重和结合教师的意愿。建议各级政府考虑制定农村教师任教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最低和最高年限,破除农村教师队伍的固化现象,打消教师一旦到农村任教很难返城的顾虑,同时应大幅度提高全体农村教师收入和发展机会,通过利益驱动吸引优秀教师前来任教。
区县统筹流动教师选派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是区县内均衡发展,区县政府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辖区范围内统筹流动教师的选派工作,以提高教师流动效益。首先确保所派出教师具备相当的教学能力,其次保障其教学专长与流入学校需求相匹配,第三是统一管理和调配区域内所有学校教师包括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高校附属学校的教师。
妥善解决好流动教师的住宿和交通等问题。高度重视教师流动的后勤保障问题。调查显示,住宿和交通问题从时间上、情绪上和经济上影响着教师对流入学校工作的投入。建议在教师流动逐渐常态化的形势下,一方面应加快教师周转房建设,另一方面应尽快为农村校的教师提供班车服务。
对相关学校和教师加强宣传引导。调查显示,教师对流动政策存有诸多顾虑,对流动规模、流动方式、流动方向、优惠政策等尚不清晰,需要对全体教师特别是需要流动的教师进行流动岗前培训,宣传政策,理解政策。帮助教师作好思想准备,克服在流入学校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尽快适应新环境。此外,也应对流入和流出学校领导进行相关培训,包括做好流动教师思想工作、及时解决流动教师困难、客观科学评价流动教师工作绩效、发挥流动教师作用等。
要实现教师流动稳妥推进、成功实施、提高效益的目标,需要政府明确目标,着眼于通过教师流动整体提高学校发展水平,绝不是削峰填谷,通过把好学校“拉下水”让薄弱校“爬上岸”,而是彻底打破校际间人才保护壁垒,从制度上弱化学校对教育人才流动的限制,实现优质教师资源的共享,把教职工的身份关系由“单位人”转变成“系统人”,在交流中缩小校际间的差距,在相对均衡中求竞争;在态度上应当坚定不移,政府主导、学校协作和教师参与,整体设计,政策配套,持续推进;在利益上向流动教师倾斜,教育、财政、人事、编办等部门密切合作,使教师不因流动影响职称、待遇等利益,反而因为流动得到实惠;在工作重点上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着重扶持薄弱校和农村校;在推动策略上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先从城市到城市、从农村到农村,逐步实现城乡教师双向流动,减少流动教师的生活困难,逐步从“人走关系留”过渡到“人走关系动”;在流动人员上,以专业骨干教师为主,整体规划,分批流动,每年交流教师控制在专任教师总数的10%至20%,交流教师到新学校后,基本上都在起始年级任教,逐步适应新环境;在流动制度上定期化,明确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的时限和流动次数;在生活环境上,加大投入,努力为教师流动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优先建设农村校周边道路,均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条件,打破城乡界限调整学区,全面实现学生就近入学,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在评职、评先、评优等方面,向在流动中作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本文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课题,课题主持人刘芳、任春荣执笔、曾天山修改。感谢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0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