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撤并学校,应当慎之又慎
2012年07月25日 08:5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在恢复撤并学校这个新举措上,我们要慎之又慎,避免在“盲目撤并”之后再出现“盲目恢复”的现象。
第一,究竟什么样的学校需要恢复。在征求意见稿中,“就近上学”具体标准规定:“各地的学校覆盖范围一般应保证学生每天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具备公共交通或校车服务条件的,学生每天上学单程乘车时间应不超过40分钟。”但是,“单程步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和“单程乘车时间应不超过40分钟”是不同的。依我看,虽然现在步行上学的已经不多,但“步行不超过40分钟”的规定还应该执行,并要区别山区和平原;“乘车不超过40分钟”的规定则还需严谨一点,除了要和步行的比例协调以外,也要分出平原、山区等不同地貌对行程的影响。
第二,现在,以“就近上学”为标准恢复撤并学校的话,原有的矛盾又会随之而来。危房,需要地方政府增加教育开支;生源过少,可以通过设置“微型学校”或者教学点来解决。但是,对于那些过于偏远的地区,教师是否愿意来任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这需要教育部门专门制定优惠政策。(姜伯静)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