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校回应“自杀免责协议”:不会拿其做挡箭牌(2)
2013年09月18日 09:25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另外刚才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运生已经提到,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应该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一些情况中,学校实际上是无过错的。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副主任李宪云长期关注我国青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她认为,自杀,往往是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全部把心理健康教育的责任推给学校是不合适的。
李宪云:所以校方承担的是校方一些主要的任务,但是并不是说学生发生自杀就应该校方负主责,这也是一个认识的误区。因为自杀是多方面因素恐怕跟学生的学习压力有关系但不是主要的因素,所以学生这个角度来说怎么样意识到其实我有轻生的念头我觉得生活不如意的,这其实提示我们现在需要认真对待了。怎么样早一点寻求帮助,怎么去学校的心理咨询中心寻求帮助,怎么样去社会上的心理健康卫生机构寻求帮助这是关键。
心理专家说,选择自杀的孩子自杀前,都会经历一个内心激烈的挣扎过程,他们的内心在期许着别人最真诚的关怀,哪怕是一句宽慰的话,都能将他们从牛角尖中解救出来。不少真实的案例我们也发现,很多大学生在自杀前都有异常的表现,如果学校多些关注,父母多些关注,他们身边的同学和朋友多些关注,就可以避免很多悲剧的发生。 (记者向菲)
【编辑: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