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项目禁擅自分割
包括商业、配套、公建、配套公建、综合楼等
继去年5月北京禁止酒店类项目分层、分套(间)销售后,昨天,首都之窗发布了市住建委《关于加强已建成非住宅项目房屋分割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已建成的非住宅项目禁止擅自分割。
非住宅项目包括商业、办公、配套、公建、配套公建、非配套公建、综合楼等。
昨天发布的《通知》明确,已建成的非住宅项目应严格按规划批准的房屋设计用途进行经营和使用,禁止擅自分割。对于确须改变房屋平面布局的,应在不改变房屋规划设计用途的前提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重新出具设计施工图纸,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房屋分割涉及公用部位的,还应征得利害关系业主的一致同意。同时,房地产测绘机构应对非住宅项目进行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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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改住”出路被卡死
中国房地产职业经理人联盟副秘书长陈云峰认为,之前北京叫停了“商改住”,但昨天出台的通知则是卡死了“商改住”的出路。“比如一些商场,原来立项时是商业,建成后开发商首先拿到大产权证,如果想‘商改住’,就要分割成很多间房子当住宅卖,这时就必须要进行测绘,而测绘则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须条件。这个环节卡死了,已经建成的非住宅项目还想当住宅卖,就没了出路。”(记者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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