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日前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据记者了解,目前广州市尚没有制定人均租住建筑最低标准,不过由于规定中明确“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故此这个规定将从法律上封杀“房中房”与“群租房”的生存空间。
广州市从2009年7月开始整治“房中房”,但严厉的规章制度也封杀不了业主或经租方的贪婪。据记者最近暗访得知,天河南重现“房中房”,一些未做改动的房屋则以“群租房”变种出现,一个70平方米的房屋居然可容纳12个人居住。
出租新规一:
国家条文: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广州实际:早已禁止分割出租行为
满堂红研究部经理周峰表示,国家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作出了规范分割出租行为的规定,这对于广州房屋租赁市场并无太大冲击,毕竟从2009年7月开始,市国土房管局已开始对“房中房”进行整治,这种分割出租的行为在广州已大为收敛。至于“合租”或“群租”行为的规范,关键还是要看地方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如何监管。他认为,合法和合理的合租或群租行为,在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尚未完善的前提下,不应该被强制禁止。日前,住建部有关人士也出来澄清该规定没有禁止合理的合租。
出租新规二:
国家条文: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广州实际:业主懂法,尊重合约精神,不会随意升租
中原地产荔湾区高级营业经理莫杜华表示,广州市业主比较理性,也很尊重合约精神,他从业5年,从没遇过一个租客前来反映业主未约满加租的事情。他说,业主懂法,对于出售出租中的房屋,他们都知道租客有优先承购权,且知道“买卖不破租赁”的规范,他们一般都会先征询租客是否购买该房屋,然后让其签署“放弃优先承购权”的声明,再对出租中的房屋进行放盘。
租市现状:小户型奇缺
满堂红周峰表示,就广州本地而言,目前租赁市场上最缺乏的是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房源,其出租成交比重在2010年内仅占4.5%。合富置业首席市场分析师龙斌博士表示,由于一手项目的小户型本身供应就不多,导致小户型房屋在租赁市场上非常抢手。
莫杜华表示,他不少同事都憧憬“近水楼台先得月”,盼望在工作中发现楼梯楼的单间或一房出租,毕竟在荔湾区等老城区上班,能以四五百元的价格租一个小房子比较理想,但同事的梦想每每落空,因为老城区的单间或一房根本不需要放盘就可找到租客,只需在房子外面贴一张街招,大把租客上门来。
老城区楼梯楼单间或一房月租金只需几百元,电梯楼租金是楼梯楼租金的若干倍。莫杜华举例说,宝华豪庭有22平方米的单间户型,家电齐全可租到1500~1600元。60多平方米的楼梯楼两房单位,家电齐全可租2000~2200元/月;类似面积的电梯房则要租3000~3500元/月。寻找楼梯楼小户型单位的一般是老城区专业市场的从业人员,白领人士一般都会寻租电梯楼。
展望:今年租金涨幅仍在双位数
2010年,广州市总体租金涨幅超过10%,畅租区域的小户型涨幅超过50%。合富置业龙斌表示,2011年广州市租金增长约为10%,通胀与供求矛盾是租金上涨的两大推手。满堂红周峰表示,预计2011年广州全市住宅平均租金还是处于震荡上升的态势,全年的水平至少比2010年上涨12%。
参与互动(0) | 【编辑: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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