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65万元的价格从施工方承接到垃圾清运任务后,随手以16万元的价格将该清运工程转包给他人,转眼间获利49万元……
赚钱还能如此容易?
“就是这个价!我干不了这个活儿,谁都别想干”——这就是赚钱的“撒手锏”。
“涉案人员以同村、家族成员为主,专‘吃’市区内新开工的工地,往往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外衣,存在被害人有苦难言、不愿作证等特点。”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民警日前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这个在郑州市区盘踞多年,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的团伙已被公安机关查获。
不让揽活就有人围堵
地处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与洛达庙村路交叉口东北角的“阳光景苑”住宅小区项目,是一个开工不久的新建项目。让项目负责人不解的是,不管是垃圾清运,还是土方开挖,只要有新的附属工程项目开工,就会有一群老弱病残人员前来围堵或闹事。
而“凑巧”的是,与此同时,这群老弱病残人员的同村人冯朝中或宋清海就会出现,前来商谈承揽工程一事。
而商谈结果直接影响闹事、围堵者的去留——如果同意冯朝中等人揽活,前来围堵或闹事的人就会散去;如果不同意,这些人就继续围堵或闹事,僵持下去的结果就是这些人推倒围墙或阻挠机械设备进行施工。
“到最后,我实在没办法了,也就不得不同意这伙人提出的条件。”说起往事,项目负责人苦不堪言。
据了解,项目负责人提到的冯朝中曾因放火罪、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两次被判刑,2003年刑满释放。宋清海也曾因盗窃罪被判刑。
他们的行为,引起了当地公安机关的注意。
经深入调查,一个专门在新开工工地涉嫌强迫交易的团伙浮出水面。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以犯罪嫌疑人冯朝中和宋清海为骨干的团伙采取言语威胁、围堵、闹事等方式,强行承揽工程任务。仅在2008年年初,他们就通过此手段获得华北石油局郑州家属院土方供应、清运垃圾、污水处理等近200万元的工程承包权。此外,他们还通过同样的手段,分别在2005年3月、2007年5月、2008年9月敲诈其他建设单位近20万元。
归案后,冯朝中、宋清海均向公安机关供述:“工地上的活儿不让我们干,别人根本干不成,别人要是去干,我们会去捣乱。我们找村里经济条件较差的老弱病残人员去堵门,每人每天给20元钱。”
当办案人员问其为何组织老弱病残人员去围堵或闹事时,他们回答说:“这些人闹得再大,也没人敢碰他们。就是有人报警,看到这些人也没办法。另外,这样一闹,施工方为了息事宁人,就会同意我们的条件。”
取证难导致处罚不力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快速推进,市区新开工的项目大量增加,由此引发的强迫交易问题激增。”一位办案民警坦言,“受害方迫于压力,不敢报警,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方式进行解决,客观上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民警介绍,从办案实践上看,此类犯罪取证难,广大受害者因为迫于各种压力,对此类犯罪行为不愿作证,从而造成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处罚不力,间接对这类现象起放纵作用。这也是这一团伙盘踞多年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介绍,涉案人员大都是都市村庄里的村民,他们以同村、家族成员为主,紧紧盯住周围新开工的项目,有负责谈价的,有负责摆平事的,企图垄断和控制工程项目。此时,如果有人挑头进行不法活动,一些村民尤其是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老弱病残人员就容易被利用,此类犯罪就存在向黑恶势力发展的趋势。
“涉案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心理失衡,‘地头蛇’观念作祟。正是在这种错误的逻辑思维下,最终触犯了法律。”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冯朝中在供述中称,看到有钱人大把花钱,他们心理极不平衡,挣到钱后,除了吃喝玩乐,就是赌博,很快就挥霍一空。
办案民警指出,在此案中,部分村民被不法分子利用的原因主要在于他们心理失衡,认为自己周围的土地被征用后,理应承接一些工程项目和劳务活,即使要高价,建设方和施工方也该自认倒霉,不敢和他们作对。
如何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办案民警建议,对于新开工的工地,有关部门应提前介入,向周围人员或有利益关系的人员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同时,通过媒体对相关案件作有针对性报道,以案说法,强化人们尤其是都市村庄村民的法律意识。(记者 邓红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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