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别让后入市者成替罪羊
昨日,重庆商报同行向记者透露,重庆高档房房产税的具体征收方式至少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按照人均面积征收。比如一家有三口人,每人仅能拥有一定面积的房产,若超出该面积,就对多余的房产按照面积征收;另一种则是针对套数征税。若一个家庭有两套以上的房产,则针对二套以上的住房征税,金额是按每套房产的实际市值征收。房产税所得的收入,将会投入到该市的公租房建设中。
从目前流传的重庆和上海房产税和征收版本看,重庆偏重对高档房、别墅的征收,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而上海的方案则针对新增的一般房地产,而且以人均面积为起征点。有市场人士分析说,这两种征收方式各有针对性,即重庆有清算高端物业“旧账”的意味,这对拉低楼市均价有一定作用,但对中低端住宅消费反而可能会起到“刺激”效应。上海方面按人均面积征收有一定的合理性,对新房市场有抑制大户型的效力,但对二手房交易却有推高房价的可能。
但两地流传方案均体现了“去投资化”的目的,即不鼓励“过多的、非自住”的住房资源,对于平衡住房资源分配将有积极效果。而能否降房价,还有待观察。
1月9日晚,接受本报记者专访的知名财经评论人叶檀在肯定房产税的同时,认为最值得探讨的是房产税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
她同时称,关于房产税的讨论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即很多事实上没有多少钱的人、手上只有两套房产的人,他们也担心房产税收到他们头上。这传出一个信息,就是房产税的出台,要避免出现把中低收入阶层变成“无辜替罪羊”的情况。房产税要向高端的、真正的投机者征收。
她还表示,如果像传言那样,上海只是新增房产征收房产税,对存量房不征收,那客观上可能造成一种错觉,即后进市场的人该受“惩罚”,潜台词是谁让你不早点买房,而前面的人有10套房也不征收。这有违税收的公平要义。重庆对于高端房产、豪宅征税是一个基本目标,也会有一定的打压作用。但是,对豪宅“征收多少”却是关键,如果征收的税率远远低于房产每年的涨幅,那么房产税还是很难起到作用。
“开征房地产税,同时要降低流转环节的税收。”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认为,增加这个税种,不是以增加地方政府税收和加重多数老百姓税负为目的。开征房地产税,可以考虑同时减轻流转税,这样更有利于把老百姓手里多余的房子逼出来,推向二级市场,增加二手房和租赁市场的供应量,以达到房地产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状态。
朱中一认为,管理房产价格,既要有短期限贷限购类的政策性调控,更要有着眼长远的中长期制度建设。房产税就是一项重要的中长期的制度建设。(记者 汪晓霞 陈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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