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延期交房超3月买受人可退房

2011年01月18日 09:2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郭先生问:我买了套商品房,约定去年9月初交房,但至今,开发商仍以各种理由不交房子,我可以提出退房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若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郭先生可以先向开发商发催告函,若对方在三个月仍未交房,便可以解除合同,将房子退掉。

参与互动(0)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