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问:我买了套商品房,约定去年9月初交房,但至今,开发商仍以各种理由不交房子,我可以提出退房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若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郭先生可以先向开发商发催告函,若对方在三个月仍未交房,便可以解除合同,将房子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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