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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难敌土地财政诱惑?

2011年01月20日 09:5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低收入群体

  房产减免征

  征税对象:包括土地和房屋。多数国家都对两者合并征税,如美国,加拿大,英国等。

  税基确定:多数国家主要以房地产评估价值或评估租金作为税基,评估常由税务机构负责或委托。

  税负水平:通常自有住房税率较低,营业用房、工业用地税率较高,一些国家实行累进税率,并对低收入群体房产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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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表示,如果开征房产税,政府应该改变土地出让方式,降低地价。

  值得注意的是,有研究显示,即使全国开征房产税,地方政府一年的收入不足万亿,难消高价卖地冲动。

  一年增收不到万亿

  房产税难敌土地财政诱惑

  在重庆和上海官方表态将对部分不动产开征房产税后,国家也正式修订相关法律条文。1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分析称,这一修改可视作是为房产税改革作法理依据的铺垫,修改可以提升房产税的立法基点,方便人大通过,为整个税改做准备。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指出,房产税的税率应该很低。

  将来或缓解高价卖地

  有业界人士就认为,如果征收房产税,最好是控制地方政府高价卖地,减少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不过,中国指数研究院最新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假设房产税在全国范围,按照偏高的税率进行征收,一年只能给政府带来不足万亿的收入。

  而且,不同征收方式,收入大相径庭。根据专家测算,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城镇住宅建筑总面积约为145.6亿平方米。2010年新房均价5000元,房价调整系数为70%,存量住宅单价在3500元/平方米。2010年年底全国住宅价值为50.9万亿。

  如果仅针对高端物业进行征税,预计全国住宅的房产税规模将不足千亿。如果对所有存量住宅征税、税率为1.5%,全国一年的房产税将为7600亿元,远远低于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额2.7万亿的水平。

  因此,短期内,房产税的征收很难使地方政府摆脱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但随着房产税改革试点和相关配套制度的逐步实施,将有助于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缓解地方政府高价“卖地”冲动。 (张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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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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