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市国土房屋管理工作会议透露,我市今年开始建设的公共租赁房将本着政府建设、租金低于市场价格限价出租、长期稳定居住的原则,为住房困难的夹心层提供住房保障。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市将鼓励大中型企业、各类产业园区建设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也可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政府将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
2010年,我市采取货币补贴方式安排经济适用住房8000户,实物安排经济适用住房3292套,并为市内四区3913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补贴资金1698万元,对396户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实物分配,实现了应保尽保。今年,在建的福佳新城二期、前关村及泡崖康顺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成后,还可提供9000套经济适用住房。
公共租赁房一旦形成制度,覆盖范围将远远大于现在住房保障的对象,可以实现住房供应的“全兼容”。我市目前正计划在高新区和开发区分别建设500套公共租赁住房,房屋建设由当地管委会牵头实施,市内首批500套公共租赁住房将在大连科技生态城开建,采取政企合作的方式实施。另据了解,为避免公租房过于集中,或者过于偏远,我市将在今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配建的比例按开发项目的大小而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越大,配建比例越小,反之亦然。
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制订,金建利表示,大连的公租房将通过政府补贴制度,不同人群将有不同标准,但要远低于市场价格。引进人才,公租房租期为5年,期满后,这部分人将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公租房只租不售,以保证其公共保障的性质得以保证,并且受益群体巨大。从这个意义上讲,在经适房逐步退出之后,公租房将成为今后保障性住房的主体。这将为解决新就业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拓开了通道。(记者赵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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