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23日《京华时报》报道,温州市委22日透露,温州市将房价收入比纳入领导干部的考绩中。由此,能不能控制房价不合理上涨,能不能提高老百姓的收入,成了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
所有有关房价的新闻,总能吸引民众的眼球,尤其是将房价问题列入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和干部位子挂钩这样的新闻,更有非比寻常的吸引力,顿时引来了不少的赞许声。因为在时下房价坚挺、不断向上突破的背景下,这样的举措,很得民心,也让人们看到了控制房价的一线希望和努力。
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它是反映居民能否买得起房子的主要指标,这却是一个令人纠结、哀怨的指标。房价调控年年在搞,但房价,却像脱缰的野马,年年在拉大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北京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近日发布的数据称,去年全年新建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8%,而此前来自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的数据显示,北京该涨幅为42%。 2010年,湖南省房屋销售价格全年同比上涨9.4%,这是自2001年开始统计房价数据以来,10年来最高水平。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所以,房价收入比早该列入考核干部政绩的依据,温州先行一步,令人欣慰之余,我们更希望看到具有实质性的具体问责制度和规定,并以严厉的执行力保证考核的“货真价实”和顺利推进。
房价调控几成“空调”,在我看来,那是因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问责机制形同虚设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就有关问题下发国发〔2010〕10号通知,民间称之为“新国十条”。
“新国十条”之第一条就明确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而在近几年国务院下发的相关文件中,建立房价考核问责机制,更是三令五申、反复强调,但遗憾的是,执行力的匮乏,令这些规定犹如画在墙上的“紧箍咒”,不仅没有对官员产生一定的压力,更控制不了不断上涨的房价。越是调控,越有民众半夜排队抢房,甚至为抢购而大打出手造成事端,更多的百姓,则是争先恐后地成为了“房奴”,什么房价收入比,晚买一天,年收入没见涨,这个收入比反倒要加大几个百分点。目前包括温州在内的全国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均超过了国际公认的3到6倍的合理区间,这是多么令人纠结的现实啊!
温州市的做法虽然令人期待,但房价收入比究竟如何跟干部位子挂钩?房价收入比真能和干部位子挂钩吗?在土地财政愈演愈烈的今天,我们的疑惑和担忧,是有深厚的现实背景的。不要到最后,在房价继续飞涨下,房价收入比跟干部位子挂钩,又变成一场力不从心、忽悠民众的秀啊!(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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