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着旧楼装电梯,盼来了好政策,可左等右等,实施起来却这么难。”昨天,64岁的厦门居民老董发来一份建议。
“前年起,市政府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旧楼加装电梯的各种优惠政策。”老董说,政策“很给力”,给广大居住旧楼的居民还有老人带来了福音,可是,大家一致期盼的这个好事为什么就落实不了呢?
导报记者调查发现,好政策落实难,最主要的原因,卡在了“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要求上。
近日,老董、胡南桦、陈贵兰等多位市民建议:旧房加装电梯,建议学习广州等城市经验,将“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门槛降低为“2/3业主同意”,让少数服从多数,从而推动这项好政策的实施。
市政协委员陈林灵表示:高度关注市民建议,将围绕该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难题展开调研。
问题调查
为了电梯,64岁当“房奴”
老董也没想到,自己会在64岁的时候成为“房奴”。
上个月,他刚搬了新家——— 一栋带电梯的高层。“带电梯的!”他在电话里,加重了语气向导报记者强调。
为了这个电梯,老董把位于思明区火车站附近的老房子卖了,在湖里换了这套二手居室,还向银行贷款了15万元。“实在迫于无奈。我和老伴年纪大了,腿脚都不好使,每天爬5层楼对我们而言是受罪。有时,老毛病发作,腿脚痛起来,我有一两个星期没出过一步门,就是为了避免爬楼梯。”
前年,厦门出台“旧楼加装电梯”的政策,老董曾一度欢欣鼓舞。他上上下下,各层住户跑了个遍,告知这个消息。但因为价格问题,除了他和另一对老人愿意外,其他十几户人家都不乐意。
去年底,新政策说,可以补贴50%的费用。老董再次各户人家跑了个遍。“三四层以上的大多同意了,可一二层的还是不乐意。一楼说,我都不用电梯,还要为了它公摊电费、管理费,还要出钱,我干吗要装?”
要100%住户通过才行啊。老董想想,没办法了,“自己撤吧”。
“‘旧楼加装电梯’,这真是一个好政策,特别是现在,厦门出现越来越多的老龄人口。可是,这个好政策需要更具体、更人性化的细化和调整。”老董建议,改为2/3的住户通过,让少数服从多数,“还有,谁使用得多,谁多掏钱,没使用的不用掏钱,这样才实施得了”。
“业主一致同意”是瓶颈
2009年9月,厦门市建设局、规划和国土房产局联合发文,允许老旧住宅居民申请加装电梯。去年年底,相关部门又出台了政府补贴50%、简化手续等多项优惠措施,有意推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但是,这项政策出台一年多,截至去年年底,除虎园路的一栋住宅楼外,无人再提出正式申请。
导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实际上,并非市民没有需求。据统计,全市现在未装电梯的老旧住宅建筑面积共有3000多万平方米,这些住宅都可能有加装电梯的需求。政策实施以来,到相关部门咨询的市民一直非常多。
政策出台之初,“拦路虎”主要体现在资金问题。业主如何分担加装费用、每户承担的费用较高等问题比较突出。随着“政府补贴50%”优惠政策的出台,对于资金问题的议论声渐少,但提出申请者还是没有增加。
目前,问题的核心,是 “所有业主一致同意”的申请条件。老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资金上都没有什么问题,难就难在要取得所有住户的一致同意。实际操作中,低层住户因为没有必要使用电梯,普遍不愿意加装,即使现在有了政府补贴,全部业主取得一致意见仍然很难。
唯一成功案例情况较特殊
那么,首个成功案例——— 虎园路6号之4,为什么能够顺利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呢,所有业主一致同意是怎样做到的?
导报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原来该楼有一个特殊情况,1层至3层是店面,从第4层开始才是住户,而楼梯又特别长,爬起来特费劲。所以,加装电梯后,第4层到第9层的居民都能享受到方便,因此得以“全票通过”。
但这种情况不具代表性。厦门绝大部分的老旧住宅,低层也普遍都是住户,要取得低层住户的一致同意,难度极大。
市民期待早日降低门槛
厦大退休教师胡南桦表示,广州、福州等城市已开始执行“2/3住户同意即可加装电梯”的政策,建议厦门相关部门到这些城市去调研取经,适当修改厦门现行的“100%同意”的规定,否则,即使出台更多的鼓励优惠政策,也只是画饼充饥而已。
市民陈贵兰也表达了与胡南桦同样的观点。她还建议,市里尽快选择几个符合条件的小区作为试点,把电梯加装起来,以便大家来学习推广;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制定几种加装电梯的 “套餐”,包括具体条件、价位,让大家一目了然,方便选择。
委员回应
针对实施中的难题展开调研
“旧楼加装电梯,是厦门应对老龄化社会的一项必要措施。”厦门市政协委员陈林灵说。这是一项“安老工程”。
当时,“旧楼加装电梯”政策的出台,就是由她的提案推动促成的。如今,该政策实施难再度引起陈林灵委员的关注。
昨天,陈林灵告诉导报记者,对于市民提出的建议,她相当关注。从目前的情况看,这项政策没有完全推开,除了“100%同意”的门槛过高之外,还有别的一些难题。她将根据市民的线索和建议,对实施过程中的难题展开细致调研,寻找对策。
将跟踪落实提案办理情况
厦门旧楼加装电梯政策,就是在政协提案的推动下出炉的。
2007年,厦门市政协委员、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陈林灵提交了提案《关于我市旧楼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
她在提案中表示,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厦门市陆续建设了大量的单位自建房、集资房、房改房、统建解困房和直管公房。受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条件限制,规划部门在批准建设这些房屋时,并未完全按照设计规范要求七层住宅建筑设置电梯,甚至个别八层、九层的住宅建筑也没有设置电梯。居住在这些老旧住宅中的有很多老人,由于缺乏电梯,不少老人因为身体不好,常年无法下楼活动。
在提案推动下,经过充分酝酿,2009年9月,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终于出炉。但是,两年来只有一例成功,让这项原本应该受到欢迎的政策遇到了尴尬。
这一现状再度引起包括陈林灵在内的政协委员们的关注。“作为政协委员,不是提了提案就了事,还要落实提案的办理情况。这么一个好政策,如果没有落实,那就是白搭。我们会跟踪政策的实施情况。”一位政协委员说。
不同楼层分摊不同费用
思明区政协委员张巧玲从分摊费用的角度分析,对“2/3同意”的方案提出了具体设想:对一楼住户进行补贴;二楼可不补贴不交费,但可使用电梯;其他楼层住户,按“越高层费用交得越高”的原则分摊加装费用。
为了增强可操作性,张巧玲还建议把民间操作变为物业实体操作实施。具体设想是由小区物业单位牵头,财政补贴拿出预算的20%做代办费补贴给物业单位,80%补贴住户(具体方案小区自行安排)。物业单位作为代办主体的好处是:保持小区的外观整体性、图纸统一设计、电梯统一采购等。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 詹文
参与互动(0) | 【编辑:位宇祥】 |
相关新闻: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