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年末,地产政策新消息不断。继厦门、福州等地之后,太原、郑州等二三线城市也相继出台限购令。政策面来看,这对于所有二三线城市构成了压力,而特别是省会这样的环境相似,位置相邻的城市,则显得更为微妙。纵观省会相关地产政策,一向以温和见长。那么未来,有政策密集期之称的一季度,是否有新的动态?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一季度政府调控
调子蛮高
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温家宝指出,做好一季度工作,对于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至关重要。其中一季度工作重点的第三条称,“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温总理同时强调,各级政府要增加投入,保障土地供应,特别要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供给。要加强对市场需求的分类调控,落实好差别化信贷,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由此可见,政府坚定房地产调控的大方向没有丝毫动摇。一季度来看,房地产调控可谓工作重心之一。调子之高,打消了人们对于2011年度调控的“审美疲劳”,是否一季度市场将伴随着政策的“猛药”运行?可能性也随之加大。
“限购令”,二三线城市凸现政策微妙期
可查资料显示,截至1月25日,已至少有25个城市加入限购大军。
其中,新年伊始推出限购令的六个城市——郑州、太原、武汉、昆明、济南、合肥,无一例外为二、三线城市;浙江金华的永康县更是成为全国第一个直接干预房地产市场的县级政府。
2011年1月,郑州、太原、武汉、济南、浙江金华永康县等相继出台“限购令”,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0个城市限定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然而,这一“重型炮弹”似乎威力有限。业内人士认为,整体房价在淡季继续呈现上涨势头,很可能招致新一轮从严调控政策出台。
去年年底,一度被认为会松动的“限购”政策在全国房价普涨的情况下从一线城市快速扩展至二三线城市。在2010年16个限购房城市的基础上,2011年又有多个城市加入限购,合计已经有超过20个城市陆续出台“限购”细则。
限购及限贷等政策出台之时被喻作调控的“重型炮弹”,政府试图以此来减少房地产投资性需求。从去年政策推出的城市看,对房价的过快上涨起到一定抑制作用。但是因为需求的基数比较大,实际市场成交及价格依然居高不下。同时,一线城市的投资客纷纷转向房价相对较低的二三线热点城市,使这些城市房价涨声响起。
二三线城市
或将成为调控焦点
国家统计局发布2010年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中显示,2010年的销售面积及销售额度增速上,中部地区为19.9%及39.7%,西部地区为13.5%及32.2%,远高于东部地区的4.1%及10.1%。在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百城价格指数报告上,位列12月份房价涨幅榜前列的均为二、三线城市,刚出台限购细则的昆明及郑州分别位于榜单的第八和第十三位。
从数字上不难看出,房地产投资消费的重心正在向二三线城市转移。从数字上再一次印证了二三线城市楼市现状。二三线城市的楼市正在成为政策和舆论的焦点。这是否成为调控的诱因,我们还要拭目以待。
省会跟进
调控可能性加大
从今年1月1日起,省会开始收紧二套公积金房贷政策,要求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6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且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
《通知》强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房管、银行等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对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的,管理中心应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借款人责任,停止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记入个人信用信息。
调控大背景下,省会自然不能独善其身。此次公积金政策虽然尚属跟进政策,但是其对于后续政策的出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尽管目前,省会尚没有新的调控政策出台,但是鉴于目前二三线城市楼市趋热的背景,一季度迎来新的政策密集出台期的可能性加大。
◎楼市声音
调控应与政府管制区分开
房地产调控应减少行政手段。比如,利率问题。现在那么低的利率,谁能拿到贷款,谁就能搞到地皮。央企实力强,拿到的贷款多,就容易去搞房地产。所以,这次调控才不能很好地解决高地价高房价问题。我觉得要把宏观调控和政府管制的内容区分开。宏观调节器只要瞄准货币政策、财税政策就好。
——著名经济学家张曙光
遏制高房价不能寄望于房产税
房价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遏制高房价不能寄望于房产税。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我认为主要取决于征税标准,税率设置高,肯定影响就大,税率设置低,肯定影响就小。说到底,房价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
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后,房地产市场扩张速度特别快,而与此相适应的制度建设比较缺失。房产税是房地产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房产税改革应和市场发展相适应。开征房产税后,持有多套房屋的人将因住房持有成本而或卖或租,这有利于促进存量房的使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部主任秦虹(记者 刘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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