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黄燕过得有点不爽———节前,巴南区法院判决准许黄燕夫妇离婚,未进行房产分割,且判决她支付16年按揭款的一半。
黄燕称,她在2009年底从家里搬出和丈夫分居。同年11月,其夫赵刚起诉离婚,没要求对按揭房屋进行分割,却要求判决黄燕每月支付一半的月供四百多元。经法院调查,黄燕搬离的家是她和丈夫赵刚购买的房子,按揭要到2027年才能还清,产权人是他们夫妇俩。法院认为,未偿还的按揭款部分属于他们的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各承担一半。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何桐雨认为,离婚案中,法院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暂不分割,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黄燕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按揭房屋。﹙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记者 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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