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房东在房客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让亲戚住进了已出租的房子里,引起房客不满。律师表示,房屋出租后,房东如果想让别人住进去,必须事先告知房客,充分尊重房客的权益。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房东须负主要责任。
9日,市民杨先生过完年从老家回到济南,却发现自己的租住房里住进了个陌生人。杨先生赶紧给房东打电话,却被告知该“陌生人”是房东的亲戚。杨先生告诉记者,他所租住的房子总共住着3个人,彼此之间都很熟悉。当时刚进家门的时候,看到房子里不是他的两个室友,而是个陌生人,他还以为走错门了呢!
“其实家里也没有贵重物品,房东如果想让亲戚住进来,提前给我打个电话说声就行了。一进门发现陌生人住在自己家里,谁不害怕啊,当时我还想报警呢!幸亏先给房东打了个电话,要不误会就大了。”杨先生表示。
关于为什么让亲戚住进已出租的房子,房东向记者介绍说,这个人是他的外甥,一直在四川工作,今年第一次来济南过年。考虑到房客回老家过年了,为了方便照顾亲戚,他就让外甥住了进去。为此,他每隔一两天就来打扫一次卫生,保持房内的清洁,就害怕自己亲戚住进来给房客带来麻烦。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齐华律师事务所马勇律师。他表示,房东将房屋出租后,房屋居住权就归房客所有,房东只拥有房屋的产权。如果房东想再次使用该房屋,必须征得房客的同意。(见习记者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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