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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下月与各市签保障房建设责任状

2011年02月12日 10:3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强调了要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提出了“坚持政府保障与市场供给相结合,逐步形成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的新提法。省人大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让保障房和商品房两个体系平衡发展,市场侧重效率,政府关注公平,是解决居民安居问题的综合策略。

  保障房商品房两个体系平衡发展

  周岚表示,中国住房供应模式从最初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全提供”,到实行住房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再到今天强调“政府保障+市场供给”两个体系建设,经历了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市场机制的引入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源投入住房建设,数据显示现在的人均住房面积和总体居住水平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情况大不相同,说明市场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有效手段,市场供给的方向要坚持。

  不过市场虽能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但对公平问题就缺少关注,这时候就需要政府的手来起作用,因此“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政府保障加市场供给,形成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两个体系平衡发展,而当前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三月省政府将与各市签订责任状

  在“十一五”期间,江苏完成了89.5万套(间)保障房的建设,规模居全国前列,并实现了住房困难界定标准、收入覆盖标准、保障面积标准以及应保人群保障比例四个全国领先。接下来江苏的保障房建设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2011年将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15万套(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6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完成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0万户,解决45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周岚表示,这一具体目标“两会”审议通过后,三月份省政府将召开住房保障专题会议,将全省目标分解到各市县,并与市县政府签订责任状。目标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地方政府考核的强制性指标。“每季度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每月通报一次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对目标任务进展比较慢的地区,还要对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运营

  除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外,目前我省还明确了一系列配套手段。周岚介绍说,在土地供应方面,从国家到省都明确,保障房用地要单独供应,并且要落实到地块。对建设资金,要加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筹集力度,加快住房保障投融资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将出台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完善公租房制度和政策体系,公租房管理办法近期将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出台。

  此外,针对部分地区存在保障房配套不完善,区域不平衡等问题,我省将引导各地在保障房建设的同时,完善交通以及各种配套,降低保障对象的生活成本。周岚还建议适当提高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比例,让各社会阶层均匀混居。鼓励市县政府承租租赁市场中的空置房源作为公租房,以优惠的租金标准,定向保障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 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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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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