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报道,在北京市刚刚公布的楼市调控15条细则中,焦点内容有:今后外地人购房需要提供五年以及以上的纳税证明,限购将以指认房为标准,也就是说按名下持有的房产来判定,本地人拥有一套以下住房,外地人如果把原有的房产出售之后成为无房户,就可以再买房了。
为了加强对购房资格的审查,文件要求住建部会同公安、税务、民政等各部门进一步完成信息共享以及购房人资格的核查机制,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将不予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并追究法律责任。
信贷政策方面,文件要求进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要求各金融机构和北京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切实实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对违规机构要严肃处理。
国八条北京从严落地,到底能不能精准打击外地炒房?限购以认房为标准是不是更加合理呢?以下是经济之声特约观察员、资深房地产专家韩世同的观点。
主持人:业内人士表示说,现在全国其他60多个城市都是在看北京的,北京的细则将会影响其他城市落实细则的内容,大家也纷纷猜测北京会从严落地,现在这个细则出来了,你的总体感觉是怎样的?
韩世同:跟上海的九条做了一个比较,我觉得整个来讲,有突破的是两点,除了具体的任务方面,一个是开发商,如果成本跟售价差距过大,地方可能要问责;还有一条,就是一般上海的年限是要提供两年的证明,现在北京是把这条放到五年,这两条是新国八条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方面基本上还是根据国务院的框架、原则、精神,再进一步地细化,这个的确是可以给到很多城市的一个样板。
但是北京有自己的情况,因为北京是首都,外来购房的压力非常大,全中国很多人都向往到北京工作、购房,就算是上海、深圳、广州,外来的购房的压力也没有北京这么大。外地人购房需要提供五年以及以上的纳税证明,我相信这一条恐怕不会有太多人来效仿。
但是像开发商可能被问责这点,国八条里面有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其实现在如果只是提高差别的预增,老是不落到实处来进行实际清算,有一些差额很大、获利很高、获得暴利的开发商,得不到税收方面对它征收。在这方面,恐怕还是应该跟结合土地增值税清算共同来执行可能会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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