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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国八条"稳准狠 开发商优惠促销络绎不绝

2011年02月18日 12:3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深读

  稳准狠新“国八条” 启动楼市调控

  春节前一周,继2011年房产税的冲击之后。国务院新“国八条”倏忽而至。在去年两次全国性楼市调控后,限购令并未如期退逝反而越推越广。与2010年9月29日出台的新国十条相比,“新国八条”可以说是升级版,但却也具有更多值得关注的差异。业内有专家称,此次的“新国八条”打出的一系列组合拳并不仅仅延续强化前两次政策,还释放出了抑制需求和加强税收监管两大信号,清晰的判定和细化的调控对象准则使得政策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现实影响力,被喻为史上最强。尽管目前相应的地方版调控政策仍在陆续出台,但调控的效果已经初步呈现。据数据显示,节后一周,北京相比“新国八条”执行前一周,成交量下跌了65.6%,广州长假交易亦急速下降,市场冷到谷底,开发商打折优惠促销的消息络绎不绝。

  新“国八”VS新“国十”

  更准——— 打击目标更明确

  “新国八条”给了市场,特别是购房者更大的期待。对比2010年9月29日第二轮调控的新“国十条”而言,新国八显得更加“人性化”。其中最明显的一点就是针对非本地居民,打击炒房需求更合理明确。

  三大限令,其中限购、限外最受业内人士争议。针对外地购房者,去年底的新“国十条”规定,“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而在“新国八条”中,将目标人群定位更为明确,“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两大政策的最大区别是“有无购房”和“停售”。专家认为,这使得原来政策“误伤”的程度降低,对炒家打得更死。将单纯针对非当地户口改变成“有无当地房产”,同时以“家庭”为计算单位,这显得更加合理。“对炒房者停售比停贷政策效果来得更为明显。”另一方面,税率的提升,对不足五年转手交易全额征税,房产交易成本的剧增,投资需求被全面打压。

  更狠——— 死力打压二套购房

  再度被喻为“史上最严”,调控力度之强是最主要的特征。相比于“新国十条”,“新国八条”的狠已达到一个顶峰,主要体现在首付、限购与二手转让税费之上。

  “新国八条”规定,“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房。”这相对于“新国十条”的个别城市“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来得更严更狠。即便足够条件购房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也要面临着更强的资金压力,“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硬条件更是在“新国十”50%的基础上上调了10%。再加上加息的影响,成本的剧增足以让“改善型”购房者望而生畏。

  更稳——— 以问责对抗土地财政

  2010年的两次全国性调控,最深刻的感受就是雷声大雨点小,上层狂喊下面不管。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大背景下,高价土地出让金的衬托,楼价的调控很难理想。“新国八条”让人期待,并不在于“严”,而在于“稳”。

  在“新国八条”中,将房价调控作为地方政府的职责,采取的是“问责制”,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同时更要求作出“承诺时间表”,必须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以“问责制”对抗“土地财政”,同样作为政绩考核,房价问题并不再滞后于财政之下,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楼市的调控显得更加稳定可靠。

  记者 蒋劲劲

  专题策划 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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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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