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2月19日消息 (记者 陈光明)19日晚18时,南京房产限购令下达: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房地产调控新政正式出台。
昨天上午,国家统计局公布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这也是国家启用新统计调查方案后公布的第一次数据。统计显示,1月份70个城市中有6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涨价,南京新建住房价格则自去年5月以来首次出现环比上涨,涨幅0.7%。与此同时,昨天南京房地产市场还在与限购令赛跑,许多开发商紧急开盘。
南京市政府的《通知》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南京市政府的《通知》还说,要坚决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房、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继续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落实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今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500公顷。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的审查。
《通知》还要求加强中介和租赁市场监管。加强价格秩序监管。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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