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贵阳“限购令”在2月16日出台,实施细则明确:自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对已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南宁:本地家庭不得购买第3套房
按照日前出台的南宁楼市“限购令”,已有1套住房的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其出售住房。
其中,居民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部分业内人士指出,成年子女不纳入“限制范围”,为家庭购房行为留出了一定空间。
济南: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房
济南市1月21日正式出台“限购令”。规定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济南市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2011年1月2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济南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时间以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认定。对违反此规定的购房者,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房产登记申请。
青岛: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青岛在该市市辖七区实行住房限购措施:
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长春: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长春版“限购令”的核心是本市居民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外地居民限购一套住房,第三套房全民禁购。
长春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内向其售房。
同时,长春市还将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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