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国八条”的要求,在继北京、青岛、上海、成都、长春、南宁、贵阳后,19日晚南京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成为全国第8个城市。
“限购令”指出,南京将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已有1套住房的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南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南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庄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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