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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烦恼:中介当起二房东“炒租价”

2011年02月21日 08:42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即将毕业的小霍赶在年前从网上找到了一处“好房”:位置在四环里的一居室,离实习单位只要5分钟路程,房租每月1700元。

  “你小心点,别碰上二房东,回头惹上数不清的麻烦。”在北京已打拼几年的同乡大哥提醒他。

  小霍连忙打电话确认。对方称,自己是中介公司,走的都是正规租赁手续,“要签正式合同”。小霍想了想,虽然这样要交一个月的租金当中介费,但总比被人骗了强,于是约了第二天看房、签合同。

  房子装修不错,小霍当场就决定赶紧签合同。他试着跟中介业务员砍了砍价,对方连喊不贵:“就是年前能有这个价,过完年人都回来了房租肯定会涨到1800元。租金是人家房主定的,我们可做不了主!实在不成你找个熟人合租一下,分摊房租不就得了?”

  小霍一想也是,二话没说就签了合同,交了租金、押金和手续费后两天,就搬家入住了。

  刚入住小霍就赶上交卫生费。来收费的邻居奶奶挺热心:“小伙子,你这房子多少钱租的啊?”“1700。”小霍老老实实地说。“啊?你让他们骗了吧?这房主老王租给他们的时候,可是1550元一个月啊,中介还少给了老王一个月的租金当中介费。”

  小霍联系上房东,一问确实如此。他打电话找中介业务员核实,没想到对方忙改口:“我们也是真金白银租过来的,现在房租涨了,我们的租金也得涨啊。”

  “既然你们是当二房东,为什么还收我中介费?”小霍问。

  “行规都这样,你去哪租都得交!”业务员说。

  小霍无奈地挂了电话。“他们收这个房子的时候总共花了1.7万多元,现在租给我一年再加上中介费是2.2万多元,这生意做得是真合适啊。”

  律师提醒

  租户可起诉追回中介费

  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寿全说,在没有房东授权许可下,“二房东”与租户签署一份租赁合同,这份合同因为主体没有出租资格而将被视为无效。若是原房东已经授权许可了,那么中介“二房东”就具有了租赁资格,这会儿就只能收租金而不能收中介费,这部分费用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追回。由于中介本身就是靠信息不对称盈利的,租户要租房时应多收集信息再进行比较。朱寿全提醒,如果租户跨过中介公司与房主直接签署合同也可以,但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并认真查验房主的各种证件。(记者 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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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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