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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物业上门催费 一业主称遭催费者殴打受伤

2011年02月21日 08:49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图片来源:新京报 昨日,业主赵先生家的鱼缸破碎,茶几上留有前任物业的催缴欠费通知书。记者 孙纯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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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朝阳区九台2000家园的前任物业公司一员工上门催缴物业费时,与业主赵先生发生冲突,赵先生受伤。当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业主受伤称被催费者殴打

  昨日下午,业主赵先生家的鱼缸破碎,地上散落着碎片。门口消防栓的玻璃也被打碎。赵先生胳膊多处淤青。

  赵先生回忆,下午1时,有人敲门,是老物业来催缴物业费的人。“他一把将我拉出去。我的胳膊撞上消防窗口玻璃。”赵先生说,打人者一番拳打脚踢后逃离。“这个人之前来催过几次了。”赵先生说,他的确欠费,但他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物业负责人称“该报警报警”

  业委会成员说,他们认定打人者是老物业派驻小区催要物业费的人员王某。其离开时留下一份催费通知单和一份欠费业主名单。

  在该通知单中留有一王姓工作人员的手机号,但昨晚,该手机无法接通。昨晚,原物业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否认发生此事,并称“该报警报警。”随即挂断。

  大屯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 背景

  物业撤离仍有百户欠费

  九台2000家园原物业为北京九台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北京鸿图展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业主因不满原物业服务,成立业委会后更换新物业。

  业委会资料显示,2008年更换新物业时,300多户业主拖欠原物业费。截至目前,仍有100多户没有缴纳。业委会副主任金先生说,老物业曾起诉部分业主,有的案例是物业赢了,有的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

  ■ 律师观点

  催缴欠费方式须合法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子洋表示,原物业向业主催缴物业费并不违法,但必须采用合法手段。原物业可按照与业主当初签订的服务合同,起诉每户欠费业主。如果欠费人数多,诉讼标的相同,法院可按照同一诉讼程序,合并处理。(记者刘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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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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