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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集资房必拆 三亚17校长被处分

2011年02月21日 14:26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1月23日,本报报道了三亚一些学校不经过规划审批报建,利用校园内的土地违规兴建集资房,并将房子对外高价销售一事,引起读者关注。昨日,三亚市教育局局长曹瑜表示,学校在校园内建集资房,导致一些非学校教职工的人员住进学校里,给学校的管理带来难题,校园安全、卫生等存在较大的隐患。曹瑜称,学校的土地面积有限,盖集资房后校园的面积就会变小,学校的总体规划难于实施,严重影响学校的长远发展。经三亚市教育局核查,三亚共有15所学校违规建集资房,三亚市教育局已经发函请三亚市综合执法局拆除,并对17位学校负责人给予撤职、免职、记大过处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孙处长称,学校盖集资房必须根据本单位的住房困难情况,经过建设房管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审批。购买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学校违规建集资房,肯定要拆除。”

  15所学校非法集资建房

  去年5月4日,《三亚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学校校园内新建集资楼的通知》正式下发到三亚市各中学、中心学校、直属小学、幼儿园。随后多所学校集资房工程被叫停,两所学校的相关负责人被立案调查。

  今年1月19日,三亚市教育局党组针对部分学校在校园内非法兴建集资房一事,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关于在校园内非法集资建楼的处理意见》。1月20日,三亚市教育局向辖区各中学、中心学校、直属小学、幼儿园下发了《关于排查学校非法集资建楼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务必于1月24日之前将学校内的违规修建的集资房以及房源分配的情况填写表格加盖公章后上报至教育局计财科。

  1月20日下午,三亚市教育局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市纪委第一派驻组及教育局计财科有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市所有中小学集资房的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检查方式为由学校填表自报和检查组现场查看,检查组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深入两区六镇,到全市各中小学校现场核实。

  排查结果显示,全市187所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教学点22所),172所学校没有发现违规兴建集资房,有15所学校非法集资建房,其中13所学校工程进度接近竣工;有一所学校刚开挖基础,1所学校建到一层,现均已责令学校停工。非法集资建房的学校占全市学校的比率为8%。具体排查结果如下:在海棠湾镇、育才镇、天涯镇、河西区没有发现学校非法集资建房;吉阳镇(原田独镇)有7所学校、凤凰镇有4所学校,崖城镇1所学校,河东区有3所学校存在违规兴建集资房。

  4校长被撤职2校长被免职

  对于15所学校违规兴建集资房,三亚市教育局已经发《关于拆除三亚市校园内违法建筑函》报送三亚市综合执法局给予拆除。

  对于违规兴建集资房的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校长,三亚市教育局根据违建事实,对这些学校的校长分别处以撤职、免职、记大过等相应处分。根据三亚市教育局党组会议决定,对顶风违规兴建集资房的学校的校长给予撤职处理,撤销羊栏中学黎廷荣校长、红花小学蒲进忠校长、临春小学罗家荣校长、榆红小学曾爱民校长的职务;对负有领导责任,管理不力的中心学校的校长给予免职处理,免去凤凰中心学校高芳能校长、河东中心学校吴革校长的职务;对水蛟小学刘真耿校长、新村小学陈德珊校长、新联小学苏庆龙校长、海螺小学王裕玮校长、红郊小学谭正佑校长、龙坡希望小学张羽鹏校长、男丁小学赵学广校长、上抱坡小学林明昌校长、下抱坡小学林文忠校长、梅山中学孙雄校长、三亚市第五中学黄国梁副校长记大过处分。(记者 马俊虎 刘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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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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