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租房市场升温。卫生和安全状况不佳、缺少隐私、生活互相干扰、损害其他业主权益……群租房的危害,有一大堆。为遏制“群租”这一顽症,今年2月1日国家开始实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目前房屋租赁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
群租户多是低收入群体,手中钱本就不多,而目前合肥的租房价格一路走高,交通尚可的两室一厅都在千元以上。取消群租后,这些人该何去何从?
将更多人纳入廉租房群体中
卓雨霞 租房户 租房时间:5年
我2005年大学毕业后就出来租房,说起这几年的租房史,有一箩筐的话要说。还记得2005年,在西园新村租的两室一厅是每月650元,我们同学3个人合租,一个人每个月要200多元,还不包括水电费。而刚毕业的我,每月工资林林总总加起来也才1200元。房租和水电费一除,再加上吃饭钱和交通费,根本没有剩下的。月光族的日子过得不是个滋味。其后几年,基本是每年搬一次家,房东要卖房、合租人离开合肥、工作地点变迁……种种原因,导致每次都是被动搬家。再看这几年,合肥房价一路飙升,租房的价格水涨船高,交通稍微方便一点,简装过的两室一厅,月租也逐渐涨到800、900、1000多元。有个学妹在西园租的两室一厅,已经要1100元,而带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的租金甚至高达2000元,如是新小区就更贵。至于刚毕业的大学生工资,2005年一般是1500元左右,而今也才到2000元左右。一番对比,只能叹息,工资远没跑过房租。
有同学妹妹为考研,租了学校老师的房子,我去看过,她租的那套房厨房里都放上了床,单独隔开租了出去,客厅也被隔成了两间。毫无疑问,这违反了《商品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但是住的人可不少,每个床铺都有人,有工作了不上班继续考研的,也有刚毕业的工资不高的大学生。
谁不想住得好一些?但那些整套房房租动辄一两千,房东还经常挑三拣四,又是一次交3个月房租,又要交最低千元的押金,有的甚至要好几千元押金,一押至少就是一年。哪有这么多闲钱?租这种群租房也是无奈之选,至于买房,更是遥遥无期。
现在禁止这种群租方式,我想问的是除了禁,政府有没有其他配套举措?常常看到新闻说有廉租房,我希望政府多建廉租房,并且把我们这些收入不高的大学生和其他一些低收入群体都纳入到廉租房群体中。不然光靠禁,我觉得禁是禁不彻底的,因为我们得租得起房啊。
观点
禁令指导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王明红 安徽事茂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商品房的群租发起方式,一般不外乎两种,一种是产权人直接分割出租,一种是二房东进行分割转租,或承租的单位进行群体性安置。对于前者,从合同效力上讲,租赁行为是有效的,即使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限制,但因为其系部门规章,从立法效力而言,尚不足以从《合同法》角度上否定合同的效力,当然,这并不是说出租人不承担行政上的责任。对于后一种,几乎可以肯定合同效力为零,除非房屋产权人(房东)同意二房东如此操作,所以承租人的法律风险比较大,可能会发生交了房租,却被房东赶出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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