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获悉,南昌市政府已批准同意了廉租住房的租金和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其中,城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6元。
南昌市城区(含红谷滩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昌北经济开发区和桑海开发区)廉租住房的租金和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为:城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6元;城区廉租住房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3种,其中多层每月每平方米0.6元,小高层每月每平方米1元(含电梯运行费),高层每月每平方米1.2元(含电梯运行费)。此价格为最高限价,各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适当下浮。
南昌市规定,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廉租住房小区营业性公建设施租金收入全部纳入廉租住房资金专户,可用于小区物业管理和住房维修支出。而城区廉租住房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将适当调整。(记者 全来龙)
参与互动(0) | 【编辑:张慧鑫】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