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部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反映银行不兑现贷款承诺及利率优惠承诺,滞压放款或违背承诺提高贷款利率问题突出。记者昨日从深圳银监局采访获悉,在此前下发通知,在要求商业银行与市民签署生效房贷合同后不得“返价”提高利率的基础上,针对这一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该局加大力度督促各商业银行立即予以检查和纠正。
据介绍,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已经对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存在不当行为的客户经理姚××等3人,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和罚款1万元的经济处罚。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等银行已经得到总行的部分资金支持,其他银行也正在积极争取和调配资金,力争尽快发放相关贷款。因受总行系统、技术等因素无法及时发放贷款的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也在加紧向总行申请,争取尽快解决系统和技术问题。市民已被银行受理的个人住房贷款,将通过相关银行的“绿色通道”得到加快处理。
深圳银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采取的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主要包括:立即展开调查,摸清矛盾纠纷情况;督促银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个人住房贷款纠纷;要求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对于乱收费、捆绑销售和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该局还要求银行灵活调度资金,在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按照贷款受理、审批时间顺序尽快发放相关住房贷款,不得简单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据悉,深圳银监局还将于近期对辖内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合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
记者同时采访获悉,深圳各商业银行对此问题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采取了相应行动:一是成立由分管副行长牵头的工作小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制定处理措施,快速化解矛盾;二是将深圳银监局的工作要求迅速传达到基层网点,要求从业人员正确对待投诉事件,对客户做好一对一的耐心沟通和解释工作,争取客户理解;三是积极调配资金,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已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发放工作;四是积极向总行反映情况,争取总行政策和资金支持;五是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杜绝强行捆绑销售理财产品、办理信用卡和乱收费等行为;六是开展自查自纠,严查内部违规行为。(记者 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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