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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没到手房子已过户 二手房交易者陷尴尬境地

2011年03月01日 10:31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由于信贷额度紧张,不少银行为了“以价补量”,取消了承诺的85折优惠,临时提高首套房贷利率。银行突然变卦让首套房贷款者措手不及,更让二手房交易者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汉阳的罗小姐去年11月下旬在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次月向某国有银行申请了30万元的贷款,当月银行审批通过,合同上写明了贷款利率85折。凭贷款批准的收件单,罗小姐和卖方去房地局办理了过户手续。

  1月6日罗小姐拿到两证,因为买的是二手房,她拿着写有自己名字的两证去银行办理二次抵押。“银行在年前办二次抵押把我们的两证拿走后,现在还没有归还给我们,也未告知我们什么时候去取,何时放款。近日我们查询得知,二次抵押已办理结束,银行已取走了两证。”

  2月25日,银行打电话给罗小姐要求其签署附属协议,同意放弃85折优惠,“当时我们没有答应。向其索取两证,银行告知放款后再归还两证。”

  罗小姐认为银行已经承诺了85折优惠,又突然取消,很不能理解。她拒绝签合同。“现在房子一直办不了抵押,放不了款。卖主由于房子已过户,房款却收不齐,天天联系中介和罗小姐,甚至成为银行的常客,每日去银行询问放款事宜。

  无独有偶,武昌的钟先生于去年11月出售了一套二手房,中介和银行承诺可在5个工作日内放款,钟先生于是同买方办理了过户手续,打算尽快拿到卖房款购买一套新房。“新房子付了定金,老房子过了户,现在银行只能基准利率放款,买方不同意,正与银行协商。再这样等待下去,我与新购房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有可能会逾期。”钟先生与客户经理联系被告知,现在银根紧缩,等1-2个月很正常。

  现在,对于房子已过户的交易者而言,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如果接受银行的提价,则自己的房贷成本将增加不少。另一方面,如果不接受提价,银行放不出款,则无法如期给卖主还钱,存在违约责任。若将房子退给卖方,再次过户,大额税费将由违约的买方全部承担。(见习记者程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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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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