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存量房网上交易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包括住宅、商铺、写字楼、车位等)均须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网上交易手续。昨日,市国土房管局举行的存量房网上交易在线交流活动中,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主任史小明表示,为保证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建议市民通过交易资金托管的方式交割房款。而未成年人出售房屋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存量房网签及转移登记的手续。
暂未开通业主自行放盘
如果买卖双方都是认识的朋友,不通过中介公司,可以交易吗?手续麻烦吗?
史小明表示,买卖当事人自行交易的,可直接通过签约服务点、自助签约终端或者网上预签约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网上交易手续。为提高办理效率,建议双方在家通过互联网登录存量房网上预签约系统(网址:阳光家缘:g4c.laho.gov.cn或者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www.gzrea.org.cn)预签合同后,到设在房屋交易登记部门的签约服务点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史小明表示,业主如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将房屋网上放盘的,中介机构要随时并不厌其烦地接听意向购房人电话、带客看房,解释政策,指引签约,代办相关手续,为业主免去不必要的麻烦。目前广州市的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暂未开通业主自行放盘的功能。广州市目前已经有578间中介机构具备网签的资格,为市民提供网签服务。
找到买家可撤中介信息
业主已经在中介机构放盘,但又自行找到买家达成交易的,应如何处理?
对此,史小明回应,根据规定,“存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上网发布房屋信息后,拟自行与买家交易的,需书面通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收到书面通知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撤下房屋信息,与存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的法律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记者赵燕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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