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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房产税“满月” 重庆近15万元房产税入库

2011年03月02日 10:1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自1月28日正式启动房产税开征试点以来,重庆房产税开征已满一个月,目前已有近15万元税收入库,`预计今年将征收约1.5亿元房产税。房产税的开征有效地遏制了高端住房消费。

  今年1月28日,重庆市在国务院的批准下正式启动房产税开征试点。根据重庆市出台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这个市对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征收房产税。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同时,对在该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开征房产税,税率为0.5%。

  据了解,房产税实施一个月来,重庆市已收取17笔房产税,共149978.01元税收入库。被征收的对象多为外地炒房者和高档住房所有者,独栋别墅占少数。这些入库的房产税税收,将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作为中国第一个提出探索由政府保障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城市住房供应“双轨制”的城市,重庆市计划在2012年前建成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为200万名中低收入群众提供住房保障。重庆市首批向社会投放的8万余套公租房房源总面积达400万平方米,即将于3月2日公开摇号分配。

  上海交通大学龙乐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邢元志认为,从实际金额来看,房产税没收到多少很正常,因为这样一个重要的税种从无到有,必定要经过一个过程。“但从让所有的消费者从观念上接受房产税这点看,这一举措是成功的。”(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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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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