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限购令颁布之后,对有两套房的家庭限购第三套房,这一下子难住了正打算买第三套房的杨女士夫妇。他们本来看好了一套河西碧瑶花园的二手房。
痛苦之中,中介忽然提出个“好办法”——“以房抵债”。就是让房主向买方写下借款欠条,写明欠买方的钱。然后证明自己手上只有这套房子可以抵债,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买主。因为债务必须偿还,房产局不能以买方已有两套房的理由阻止过户。这个理由可行吗?
市民遭遇:买第三套房被限购
杨女士和丈夫恰好手上有两套房,一套在城东的江南明珠,是杨女士买给小两口的婚房。一套在江宁的翠屏国际,是杨女士公婆买给小两口的婚房。两套房都是婚前财产,分别在两人的名下。
没想到,等到杨女士和丈夫结婚后,由于跳槽,杨女士和丈夫现在都在河西上班,距离两处房子都挺远的。小两口经济实力颇丰,打算买一套河西的房子居住。而前两套房都买入5年不到,他们不打算卖出,按杨女士的话说:“现在卖房子要交5.5%的营业税,不划算。”
他们从去年年底动了买房的心思,看了几个月楼盘,看中了碧瑶花园一套90多平方米的精装修两房,总价218万。哪知就在签约前夕,南京出台了限购令,他们一下子没有资格买房了。
杨女士夫妇想卖掉手上的一套房子,但双方父母都反对。因为是在婚前给子女买的房,都属于婚前财产,老人家认为是给子女的保障,不希望动这两套房。
中介支招:以房抵债就能过户
就在杨女士夫妇束手无策之时,中介向他们提议,如果他们能够全额付款,就有办法让他们买到这套房。这让杨女士颇为诧异。
原来,中介提议的办法是由房主向杨女士出具欠条一张,写明曾向他们借款218万元。而后表明现在无力偿还这笔债务,名下只有这套房产可以抵债。
具体步骤还需双方找仲裁机构出具仲裁协议书后,凭仲裁书到房产局办理过户。因为是以房抵押债,所以将该房过户到杨女士夫妇名下,不受他们已有两套房的限制。当然,杨女士也需要在房产过户前,按进展过程分批次将218万元房款提前打入中介的账户。到房屋过户成功后,中介将钱全部付给卖家。
杨女士夫妇一方面对这提议很心动,另一方面又担心钱掏出去了,房屋却不一定能过户下来。
业内人士:可操作但有风险
就此,记者采访了一位房地产界资深人士,他表示:“以房抵债这个办法我是知道的,这在限购令出台前就曾有的,当初是用来逃避营业税。我知道不少中介都这么干,中间环节还涉及律师和仲裁机构,都形成一条产业链了。这个办法从规避限购令来讲,是可操作的。”
该人士甚至提出了操作要点:“我所知道的是操作中有一些注意要点,首先要找到律师伪造借款合同,因为日期必须是以前的。然后还要找到仲裁机构做假仲裁,证明卖方名下没有其财产可以抵债,只有这套房子。这个仲裁机构很关键,因为不能上法院打这个官司,不然周期长、费用高,而且抵债房到法院是要拍卖的,那可就不一定能到买家手上了。中介、律师和仲裁机构,都要从中拿到好处。”
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明确表示:“这件事找我,我会干。我甚至会给人出主意规避限购令。只要买卖双方有意愿,买房合同真实有效,那我就愿意帮他们去绕过限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