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深圳是否会出台新的楼市调控政策问题,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国土委获悉,深圳将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10〕82号)规定的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即对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能够提供在深圳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市规划国土委同时强调,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
昨日市规划国土委还特别提醒广大购房人在前往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市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造假者自行承担。(记者龚夷菲 通讯员虞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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