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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出歪招避限购令 专家:如此购房无保障

2011年03月03日 14:04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连日来,海口实施“限购令”成了百姓热议的话题。由于此次限购政策严格,很多人失去购房资格。为了逃避限购,有人开始动起了歪脑筋,网上也出现了假离婚、补缴社保、先签合同后过户等诸多规避政策的招数。海口是否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呢?就此,南国都市报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歪招①:代办社保

  2日下午,记者以外地购房者身份来到海口多家房产中介,询问在海口未交满一年社保能否买房?其中一些中介都告诉记者,可以“补缴”一年在海口社保便可,但他们并不代办,需要购房者自己想办法。

  随后,记者在海南某知名网站发现,竟有人公然发帖声称可以代办一年社保证明。在具体过程方面,帖子声称可以通过挂靠他们提供的公司,补缴去年一年的五项保险,保险费用约为6300元。这笔钱是地税开出的补缴单后,到银行柜台转入社保账户的,不存在受骗可能性。补缴完毕后,在银行就可以查到一年的本地社保证明了,同时经办人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提醒:查出造假将受处罚

  社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民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都是联网的,缴纳信息在网上都可以查到。另外,税务部门还有一个内网的报税系统,会进行审查,一旦审查出有造假行为,那么“麻烦就大了”。

  歪招②:假离婚

  由于“限购令”是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有多套房产的,且一方名下无房,则可以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购房。“假离婚”这种“曲线购房”的方式因为操作简单,因此颇受关注。此外,还有“假结婚”,即与有海口市户口的人结婚后获得购房的资格,购房之后再离婚。

  ●提醒:弄假成真财产理不清

  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不要轻易用物质考验感情。因为即使“假离婚”,在法律上也会产生财产分割效力,导致财产产权转移。同样,“假结婚”后购房再离婚时,若结婚双方协商不好将会面临财产分割的纠纷。

  歪招③:先签合同后过户

  2日,在记者的采访中,海口一些楼盘的销售人员还建议记者,可以先签订合同,买下房子,待日后有购房资格之后再过户。

  ●提醒:风险大购房无保障

  先签合同后过户,潜在的风险很大。首先由于没有过户,虽然合同有效,但是并不能够完全保证房产就是购房者拥有,而且难免会出现业主“一房二卖”现象。签约不过户,购房者权利和财产安全均得不到保障。

  歪招④:自己注册公司购房

  “以公司名义买房,限购令管不着!”最近,有“任大炮”之称的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在微博上发帖说,个人可以到工商部门去注册一个公司,然后以公司的名义买房,现有政策管不到这个。2日,在记者采访中,还真有售楼人员也这样为记者支招。

  ●提醒:操作繁琐且代价高昂

  以公司名义购买房产,契税按3%征收。且不能办理房贷,要么一次性付款,而且还要缴纳较高的营业税。就算真的买到了,将来公司房产转卖时,除了要交营业税和印花税外,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非常高昂。显然,以公司名义来买卖房屋,尽管不限购,但是极不划算。-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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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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