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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异地购房两种情形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1年03月04日 13:14 来源:江西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从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在外地购房成功的,符合条件的仍可提取在南昌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据悉,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分为两种情形。其中,职工为外地户口的,如果返回户口所在地购房,只需提供购房提取材料和户口本等资料,就可以提取在南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材料包含购房合同、不低于20%的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另外一种情形是,职工户口在南昌本地,现在外地工作,且在当地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南昌职工可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购房人在婚后,经配偶本人签字认可后,可以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来还贷。如已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需重新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将配偶纳入委托人范围。(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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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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