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中,基础设施、公共管理以及住宅等项目用地占65%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82.3%,保障性住房用地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日前参加“两会”时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今年制定的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的土地供应计划,将在本月内编制完成。1000万套保障房用地一定能做到应保尽保。
据悉,2010年国务院批准了30个省(区、市)82个城市建设用地,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共55186.3635公顷,其中耕地占48.6%;核减不合理用地8318.6962公顷,其中耕地5432.7007公顷,分别占申报的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的13.1%和16.84%。
此外,国务院还批准6件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733.3587公顷,其中耕地568.6388公顷。
与此同时,2010年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667件,批准用地面积148269.6717公顷,其中耕地60950.3302公顷,占批准用地面积的41.11%;核减不合理用地761.1625公顷,其中耕地305.0922公顷,分别占申报的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的0.51%和0.5%。
在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64.08%;水利、水电、能源设施用地占34.45%;其他用地占1.47%。(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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