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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局调解购房纠纷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2011年03月14日 15:20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上午,北碚区工商分局在作孚广场设点为群众进行“3·15”维权宣传及受理。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相符而产生的购房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2万元。

  2010年10月15日,北碚张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月22日,张先生又收到该公司的《交楼通知书》以及《项目部客户退款申请单》。他发现其中存在问题:一是房屋面积与签订合同时的面积相差12.25平方米。二是该公司在计算面积差异款时,采用套内面积之差乘以建筑面积单价的方式,直接降低了退款金额。

  随后,张先生找到房地产公司。此事一直僵持了几个月,张先生投诉到北碚消委会。

  经过消委会调解,该公司同意按照《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方法的规定进行退款赔偿。最终消费者张某得到了一次性赔付共计人民币13.2万元。(记者 伊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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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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