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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建设住房保障体系 廉租房支援公租房

2011年03月16日 16:06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全国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1000万套保障房的量能,相当于去年全年商品住房的销售总量,也标志着“商品房+保障房”的住房双轨制时代的帷幕被正式拉开。

  合肥市也将逐步实现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新体系。保障房建设的提速将实现不少国人的安居梦。然而,如何“保障”保障性住房真正地惠及低收入困难群体?目前,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套制度完善正在悄然加力。

  今年,合肥市公租房建设占全省25%,将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新体系。目前,正在完善住房保障相关制度建设,即将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并修改完善《合肥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公共租赁房管理暂行办法》,将从公租房建设程序、建设标准、推荐套型、租金价格等方面探索。

  公租房配建小区中

  记者从房产局了解到,合肥市正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公租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社会(企业)参与的原则,积极引导鼓励各类产业园区、学校、医院和大中型商业企业建设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

  也就是说,未来不仅仅是在工业园区,普通小区也有望出现公租房。“探索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政府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

  廉租房支援公租房

  合肥市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期间公租房的建设力度,未来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新体系,将每年新增人口的20%-30%纳入公租房的保障范围。据了解,为实现这一目标,将加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市财政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在确保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前提下,统筹用于购买、新建、改建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中央和省专项补贴的基础上,每平方米给予1000元补贴,着力解决城市外来新增人口、新就业人员等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租金将有指导价

  据了解,目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用人(工)单位统一向所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提出,经审核后,由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与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申请单位统一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公租房管理办法中尚未详细规定租金标准,只规定低于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具体的价格则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

  即将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和修改的《合肥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公共租赁房管理暂行办法》,将明确租金指导价格。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会同物价部门,对不同类型的房源实行分类指导。同时,办法还增加公租房建设程序、建设标准、推荐套型等方面。(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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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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