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报道,江苏南通的缪先生位于如皋吴窑镇龙源家苑小区的安置房,内外墙立柱的水泥层在春节前就已做好。然而,当他前去参观时,指甲不小心划到立柱,上面的水泥居然哗哗地往下掉。更让人惊讶的是,房屋也不是现浇混凝土楼板建成,而是用普通楼板铺设。
房屋是人们安身立命之所,老百姓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当然希望政府提供的安置房,最起码要保证质量。安置房质量不过关,直接影响到政府部门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应该说,在制度安排上,对拆迁安置房国家和地方都有严格的质量要求。相关政策规定,安置房不仅应符合设计规范,而且每套房屋面积不能低于45平方米,最重要的是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必须具备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就在南通市,市政府办公室也于去年专门下发“进一步加强拆迁安置房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拆迁安置房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定期质量巡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但问题是,监督如何落到实处?无论劣质安置房具体的症结在哪里,其中的程序瑕疵和监管缺位都显而易见。安置房与商品房最大的区别在于“不愁嫁”。安置房几乎是为特定人群“量身定制”,不像商品房,无论规划设计还是建造施工,都不得不更多考虑消费者的质量要求和心理感受。安置房因为早已分配完毕,只要能够按期交工,通过验收,开发商怎会过多考虑安置户的意见?可以说,安置房因为“不愁嫁”,所以更得有人把好质量关。
现实中,劣质安置房曾屡有曝光,其中鱼目混珠、以次充好者有之;瞒天过海、变更规划者亦有之;更有甚者,杭州在去年曾爆出安置房以模板充当钢筋,尚未入住楼板已开裂的丑闻。劣质安置房已令人审丑疲劳,这些劣质安置房急于给拆迁户“安置”一个去处,不考虑房屋质量,令人心寒。对于这中间的责任人,一定要依法惩治,给公众一个交待。
还有没有办法守住安置房最基本的质量底线?加强安置房的质量监管、明确责任主体、疏通维权机制,这些内容固然都很重要,但如何落实?是不是可以考虑这条途径——因为安置房是为安置户“量身打造”,从他们中间选取代表有偿地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岂非更加直接有效?事关自身利益,想必他们会更加尽职尽责,而拆迁安置户大多比邻而居,也便于他们互相通报工程进展和施工质量,从而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今年年初,安徽省池州市就提出了类似的方案,实施后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安置房这件关系国计民生的事情上,希望更多的地区能从善如流,用行政智慧维护政府谋民生的形象,确保安置户住上“安心房”。(赵志疆)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