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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租房不能有“当房东”思维

2011年03月18日 16:34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年初,杭州下城区大学生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简称“两项公寓”)正式交付。但因租金和期望落差太大 ,不少申请到名额的人最终打了退堂鼓。(3月17日 《钱江晚报》 )

  公租房是出租,私人房也是出租,但政府用公共财政建起的公租房,显然不能以赚钱为目的。可下城区明显偏离了这一轨道,他们在人才公寓的提供过程中,让人看到的不是政府的社会责任,而只是傲慢的“房东”思维。

  这是一道很容易做的选择题。公租房,42平方米一间,一月费用882元,家具还要自己配,不能烧饭,宽带、数字 电视开通也需自己申请。而附近小区成套房子,每月1700元,两人合租,一人一间,有公共客厅,有厨房可烧菜做饭,还有阳台可晒衣服。想要再实惠点的,选择旁边的农家房,样样齐全,650元一个月。这么一比,即使你挂着专为“大学生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而建的牌子,他们也没那福气去享受。

  下城区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两项公寓”不是杭州市本级房源,而属于区级范畴,因此价格制定没有经过房管局。至于价格,按成本核算得出,而且房源有限,定得低了容易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再说,“两项公寓”也有优点,有私密性,小区环境不错,“就看租房的人如何选择”。

  诚然,一个房屋租赁市场上的房东,当然有自由按自己提供的房源质量来定价格,至于租房者能否接受,那是租房者的事,大抵也能钓到有钱的租客,他们只在乎环境而非租金。作为“两项公寓”的提供者,下城区发展都市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显然也抱着这种“房东思维”。可是,作为给人才提供保障性质公寓的政府部门,岂能在租房市场里跟着其他房东一起逐利,而将自己的公共责任抛到九霄云外?

  公寓不是市本级的公共租赁房,并不能成为其价格就可随行就市的理由,政府部门出资建设的,原本就不该以盈利或保本为目的,而应该是以保障为目的。甚至连市场上的房东都知道,房子不好租的时候,需要适时降低点租金,为何政府的人才公寓成了鸡肋,相关负责人还像卖高端楼盘的售楼员,一副“爱来不来”的姿态,甚至透出一股怕降价失了身份的矫情?

  要知道,在对大学生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性公寓建设方面,包括杭州下城区在内的中国城区现在连普惠都还没做到,何以着急先追求起小部分人才需要的高端和舒适来?千呼万唤盼来的人才公寓成了烫手山芋,这不是一个正常现象,更不能用“就看租房人如何选择”来推卸政府的责任。否则,政府手中的公共资源都拿来建如此“高端”公寓,不仅大学生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无法解决,还会进一步助推租房市场价格的走高。

  提供基础设施齐全、符合基本居住需求、租金低于市场价格的保障房,是政府的职责之一。保障房资源现在确实处于稀缺状态,但这不能成为政府将价格和房源品质作为调节需求的手段和理由,而应该是本着公平原则,将有限的资源在先分配给最需要者的同时,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和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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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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